為推動我國循環經濟,促進資源循環及達減碳目標,行政院113年11月12日核定修正環境部112年至116年「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5年計畫總經費新臺幣45億2,100萬元。
計畫主要目標係以物料資源角度,完整盤點廢棄資源,推動能資源化及建立媒合管道,強化可再利用資源管理,確保品質及掌握流向,使再利用產品適材適所,並精進廢棄物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強化一次用產品減量及分類回收措施,推行循環採購以節約自然資源。
計畫執行期間,持續強化部會及地方政府合作機制,掌握廢棄物流向與處理量能,並精進廢棄物再利用措施。
另「資源循環推動法」已於今(114)年5月29日預告,以全生命週期管理,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為重點,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聚焦於有效預防,遏止非法棄置。
為推動循環經濟轉型與產業國際化,環境部透過臺灣綠色成長系列論壇,與各界連結並進行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