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非洲豬瘟防疫,配合廚餘養豬政策的調整與落日,環境部規劃透過廚餘前端分流處理,將可養豬廚餘(主要為事業端如餐廳、超市賣場的過期食品等)將納入嚴格監管,而不可養豬廚餘(如家戶、小吃攤)則全面導向資源化處理。
全國廚餘產生總量2,115公噸/日,經盤點目前廚餘再利用設施總量能為每日1,100公噸,分析在事業廚餘115年解禁,每日731公噸事業廚餘可以養豬條件下,尚有每日284公噸廚餘需輔以焚化或掩埋處理。環境部已規劃階段性量能目標,預計全國廚餘處理設施總量能將在115年底達到1,720噸/日,並於116年底達到2,119噸/日,此時廚餘再利用設施量能將大於廚餘產生量。
環境部已規劃並執行相關配套措施,以因應未來廚餘養豬政策之調整,相關配套措施包含透過加裝AIoT系統及GPS設備,強化監控廚餘清運與蒸煮過程;針對轉型期間可能增加的焚化處理需求,已訂定焚化廠處理廚餘作業指引,供縣市依循,並加強焚化廠戴奧辛監測;透過優化既有廚餘設施及興設再利用設施方式,提升設施量能,包含堆肥、黑水虻、生質能廠及與其他有機廢棄物共消化等;由環境部、教育部及農業部共同推動惜食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