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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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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減負擔-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

日期:114-11-27
資料來源:財政主計金融處

財政部就「暖心減負擔-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提出報告,重點說明如下: 

一、所得稅惠民措施方面

(一)今(114)年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以下稱綜所稅),有感減稅
財政部配合當前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及居住政策,持續減輕育兒家庭及租屋族群租稅負擔。113年度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適用年齡5歲以下修正為6歲以下,並取消排富規定)並提高扣除額度【每名子女新臺幣(以下同)12萬元,修正為第1名子女15萬元、第2名以後子女22.5萬元】,及房屋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扣除額度(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並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以下稱CPI)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等金額,另基本生活費也上調,民眾今年5、6月申報113年度綜所稅時,應明顯感受稅負減輕。

(二)明(115)年報114年度綜所稅,稅負再減輕

1.調高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21.3萬元
財政部公告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21.3萬元,較113年度增加3千元,預估受益戶數約202萬戶,增加減稅利益約12億元,明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2.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可望提高至18萬元
  立法院目前正在審查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預計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如完成立法程序,民眾可於明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適用,預估受益戶數約35萬戶,增加減稅利益10億元。

(三)持續調高115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116年報稅適用
配合CPI調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115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7萬元調高至10.1萬元(年滿70歲以上者調高至15.15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3.1萬元調高至13.6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1.8萬元調高至22.7萬元,並調高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預估受益戶數約696萬戶,增加減稅利益約144億元,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所稅時適用。


二、貨物稅惠民措施

(一)延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118年底,以鼓勵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

(二)自115年1月1日起,無添加糖飲料品及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項電器不課稅,維護國人健康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

(三)自114年9月7日起至119年底購買2,000cc以下新小客車、150cc以下新機車分別減徵貨物稅最高5萬元、2千元,及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最高5萬元、4千元,以活絡車輛相關產業並兼顧節能減碳。


三、財政部將持續優化稅制,精進各項便民服務措施,減輕民眾生活負擔,鼓勵綠色消費並協助產業,建構優質暖心賦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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