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交通部所提紓困、復甦及振興、升級與轉型前瞻計畫,共籌編約500億元,說明如下:
一、觀光產業紓困計6項,約44億元:
(一)旅行業接待大陸旅行團提前離境等補助」。
(二)「旅行業停止出入團之補助」。
(三)「入境旅行社紓困」。
(四)「促進旅行業(含導遊領隊)、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發展-人才培訓」。
(五)「協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協助及利息補貼」。
(六)「補貼觀光旅館及旅館必要營運負擔」。
二、交通運輸業紓困計8項,約98.3億元:
(一)「協助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融資貸款及利息補貼」。
(二)「促進公路運輸業從業人員發展,運用減班休息時段進行專業職能訓練課程」。
(三)「減免遊覧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109年汽車燃料使用費之50%」。
(四)「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109年牌照稅之50%」。
(五)「請經濟部協調中油公司給予計程車客運業營業車輛油料補貼」。
(六)「補貼航空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及機場業者(機場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地勤業、空廚業)之降落費、土地租金、房屋及機庫使用費、權利金」。
(七)「補貼海運業者購船利息、小三通及兩岸客運航線停航期間維持基本費用及國際郵輪在台代理、票務場站租金」。
(八)「補貼陸路運輸業、海運業及航空業者購置防疫用品所需經費」。
三、觀光產業復甦與振興計11項,約54.5億元:
(一)「國內旅遊復甦計畫」。
(二)「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及跨縣市區域合作結合觀光產業公協會並鼓勵新創」。
(三)「補助地方政府提案觀光亮點活動」。
(四)「提升旅宿溫泉品牌與行銷」。
(五)「國際郵輪復甦計畫」。
(六)「因應疫情過後-擴大國際行銷(五大市場)」。
(七)「鼓勵DMO區域結盟」。
(八)「國際旅客入境旅遊市場獎勵措施」。
(九)「旅宿業品質提升(含無障礙設施及穆斯林友善設施)」。
(十)「觀光遊樂業優質化計畫」。
(十一)「觀光數位轉型計畫」。
四、觀光升級與轉型前瞻計畫,約300億元:
(一)建設國際級景區及轉型升級計畫
1.國際魅力景區、友善環境提升、觀光標誌改造計畫,將硬體建設及服務品質提升至國際水準。
2.配合行政院向山致敬、向海致敬政策整備觀光環境及升級轉型。
(二)主題旅遊年
1.自行車主題旅遊計畫。
2.全國觀光鐵路路線、車站與車輛整體升級計畫。
3.博物館主題旅遊亮點計畫。
4.推動國際及國內跳島旅遊計畫。
(三)智慧觀光類
1.智慧觀光數位轉型計畫。
2.遊覽車產業轉型提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