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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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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養豬政策調整

日期:114-12-04
資料來源:經濟能源農業處

  行政院今(4)日院會聽取農業部報告「廚餘養豬政策調整」,農業部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風險,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全國轉型最後期限明訂為115年12月31日,並且展開輔導措施,協助廚餘養豬業者轉型。此外,考量各地方在廚餘分類及去化規劃與廚餘養豬轉型輔導的差異,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依其規劃,自行公告提早停止廚餘養豬時程及精進作為,以兼顧防疫、廚餘去化與廚餘養豬戶轉型之實務。


  農業部表示,欲在轉型期間繼續使用廚餘之養豬場,必須獲地方政府同意,完成蒸煮溫度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車輛裝設 GPS,在經跨部會聯合檢查合格,方得於115年1月1日起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於家戶廚餘則基於防疫風險全面禁止使用。


  此外,為協助產業加速轉型,農業部亦提供轉型飼料補助及餵飼設備補助,支持廚餘養豬業者朝飼料養豬方式穩健轉型,以降低疫病風險。後續針對餵養廚餘黑豬產業,也將成立產業輔導小組,推出黑豬專用飼料配方,全力協助業者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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