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院會議案

:::
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

日期:113-11-28
資料來源:經濟能源農業處

為促進臺灣商圈的發展,「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提出目標及作法,翻轉商圈品牌,創造地方經濟活力。
政策目標方面:
1.讓世界走進臺灣,落實總統揭示「均衡臺灣,在地希望」的目標,展現在地多元活力,促進地方創生,創造在地希望,讓臺灣處處可安居、人人可樂業。
2.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打造臺灣成為國際觀光品牌,整合在地特色,提升服務品質。
3.以「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組織培能」四項策略,深化商圈品牌價值,提升消費者良好購物體驗,串連在地特色資源,發揮商圈多元活力,均衡經濟發展,中央地方協力,塑造商圈新典範,健全商圈成長。


為達成上述目標,提出了以下具體措施:
1.優化體驗:發展跨商圈廊帶,定位主題特色,提升環境美學,增值旅遊體驗。
2.吸引觀光:推廣節慶文化遊程,開發多元觀光客群,創造國際觀光亮點。
3.標竿競賽: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由地方政府輔導推薦優質商圈,樹立標竿典範,引領商圈成長,並健全商圈發展。
4.組織培能:凝聚商圈店家共識,提升商圈自主量能,以波段主題式行銷,創造高集客力。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