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疫情有升溫的趨勢,且近日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匡列需居家隔離者近5,000人,面對嚴峻疫情來襲,全體國民均須嚴正以待,不容鬆懈,共同遵守相關防疫措施,不允許少數違規民眾造成防疫缺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於109年1月30日即已依法務部蔡部長指示,相繼成立「應變小組」及「防疫執行專責小組」,責成各分署由專股專人辦理,並通令各分署,由主任行政執行官或資深行政執行官擔任與各衛生主管機關之聯絡窗口,主動了解相關裁罰案件之案情,及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協助催繳及逾期不繳後儘速移送執行,並發布新聞稿,給予被處罰民眾「如果不繳清罰鍰就會被移送執行」壓力,以督促其繳清罰鍰。若民眾逾期不繳,則於收案後迅速強力執行,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110年1月28日全國13分署同步啟動強力執行「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件」專案,迅速執行,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防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