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5-11-17資料來源:教育科學文化處
一、 緣起 88年的921大地震(規模7.3),造成8萬餘棟房屋全倒、半倒。為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行政院於89年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全面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並逐年改善。為有效改善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教育部針對88年底前興建校舍全面進行耐震能力評估,並建置校舍耐震資料庫,督導地方政府依耐震能力指標(CDR)及急迫性等辦理校舍補強或拆除重建,以保障師生安全。近年來,國際間強震頻傳,損傷甚鉅;且105年發生0206美濃地震,造成國內多棟建築物倒塌或毀損,奪走117條人命,並有近百人受傷,經濟損失甚鉅,引發國人高度關注。為維護學校師生安全,亟待加速辦理老舊校舍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 教育部所報「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106-108年度)」業奉行政院核定,將於未來3年內投入中央專案預算180億元,結合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及縣市自籌款後,3年增編經費為261.6億元,將可加速於3年內(106-108年)完成老舊校舍耐震能力提升及校舍更新。 二、 具體作法 教育部將請學校配合少子女化趨勢,採教室集中配置使用、低密度使用或無使用需求之校舍變更用途等策略,減少需執行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之校舍量體,以提升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之經濟性。預計於106年至108年,辦理校舍補強工程1,702棟及拆除重建工程246棟校舍(其中拆除重建部分計有78棟另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經費支應)。 為提升工程辦理成效,教育部已會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等機關共同組成專案工作小組,透過進度列管、設計把關、施工品質查核及專業輔導等策略,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校舍改善工程,並透過訂定相關作業規範及招標文件範本、強化有效審查機制以確保規劃設計品質、鼓勵地方政府代辦學校重大工程發包作業、組成專案小組、落實管考及輔導機制、善用保留決標及辦理說明會及增能研習等具體措施,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改善老舊校舍,期能如期如質完成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 三、 辦理效益 (一) 106年至108年辦理公立國中小校舍補強工程1,702棟、拆除重建工程246棟(含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完竣後,國中小教學使用之校舍將符合應有之耐震能力標準(CDR達1以上),並可營造優質安全的校園學習環境。 (二) 106至108年可增加本國勞工35萬人次就業機會,有助擴大內需、降低失業率,並促進國內營造業及建築業之產業發展,提高國民生產毛額。 四、 結語 由於校舍會因逐年老舊而超過使用年限,且臺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又受到近年來世界各地災害型地震發生頻繁,亦常導致校舍受損;因此,未來教育部將持續掌握及追蹤校舍耐震能力,以維護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