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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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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治安維護工作

日期:108-01-24
資料來源:外交國防法務處

內政部規劃於春節期間(自108年1月28日22時至2月11日24時,共15日),辦理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工作主軸,透過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作為,讓民眾平安歡度佳節。


治安維護沒有假期,警察工作不會因遇重要節日或連假期間而鬆懈,為了讓民眾安心過節慶,定會做好治安、交通維護工作。在治安方面,著重於大型賣場、百貨商圈、風景區等人潮聚集場所之防竊、防搶、防詐騙勤務與宣導、維護金融機構及運鈔車安全、持續掃蕩毒品及打擊詐欺等與民眾息息相關的犯罪預防與查緝,確保治安平穩。


春節連續9天假期為交通疏運高峰期,各警察機關已針對國道、省、縣、鄉道及年貨商圈、大型展覽會場、旅遊景點等處所,加強交通瓶頸路段之疏導管制與各項勤務作為,並透過警察廣播電臺即時報導路況,確保交通安全順暢。


此外,各警察機關在過年期間,也會提供與治安、交通相關之服務,例如警察廣播電臺即時報導路況及疏運作為、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保護民眾存(提)款安全、幫助失蹤人口返家團圓等,民眾如有需要,可隨時撥打「110」或就近向分駐(派出)所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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