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薔琵颱風挾帶強風豪雨,影響全臺多地農業生產,造成農林漁牧不同程度災損,本部於災後第一時間依勘災結果、地方政府災情查報及天氣參數等綜合評估各地實際受損情形,並於115年10月26日及27日主動公告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等11縣市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救助品項涵蓋農、林、漁、牧業多項作物及設施。 另農業部持續主動掌握災損情形,並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依規定啟動救助,確保所有受災農、漁民都能獲得即時協助。
此外,本次颱風計有5項氣象參數型保單達理賠標準,估算理賠金額約8千1百萬元,農業部已促請產險公司簡化程序,主動核算、通知農民並儘速撥付理賠款,讓農民於最短時間獲得理賠款。另農業部提供天災貸款及農企業災貸於116年8月25日前免息,並陸續公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及品項,有災後復原資金需求之農漁民及農漁業者請儘速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借款人如有還款困難,亦得依個案情形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以協助度過災後復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