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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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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

日期:114-09-04
資料來源:內政衛福勞動處

《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明(115)年1月1日上路,育嬰以【日】,照顧隨【時】,企業不流失人才,政府全力相挺。


本次新制內容主要為「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及「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計」,規劃勞工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30日,期間仍有八成薪資補貼;以及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勞動部本次積極推動彈性化的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可進一步解決新手爸媽在職場上常因幼兒有臨時性、突發性狀況,例如腸病毒停托、子女生病、保母臨時有事等而須請假的需求,有助於減少勞工因照顧家庭而離職,達到照顧不離開職場的政策目標。


又考量企業多為小型企業,30人以下事業單位逾97%,為避免企業人力調度及成本負擔過重,反而衍生隱性歧視與勞雇緊張,勞動部提出配套措施,給予小型企業經濟支持、鼓勵大中型企業建立友善職場、勞工提前申請有利企業排班與臨時突發狀況職代加班有彈性等相關配套措施,讓政府支持企業,企業包容勞工,幫企業留住人才。


未來,勞動部將持續建構性別平權職場環境,推動各項友善措施,促進家庭照顧與工作平衡,確保勞工安心投入職場,享有友善育兒與平權文化的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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