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法源依據
我國近年來面臨海域安全情勢嚴峻,特別是中國持續加大軍事威脅與灰色行動,頻繁侵擾臺灣周邊海域,對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構成重大挑戰,海委會配合行政院所提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以提升整體海域應變及防衛能力,確保國安韌性。
(二)年度推動目標
海委會於特別預算計編列295億餘元,聚焦於「強健偵蒐」、「及時應處」、「優化後勤」等三大因應對策,提升整體海域情監偵、艦艇能量及營區與設備更新,以落實「海空一體、精銳海巡」施政目標。
(三)四大面向
1、強化資安,提升通訊韌性:建置與汰換情監偵監控設施,彌補現行平面監偵與夜間監控不足之缺口,並導入AI智慧決策以強化指管效益。
2、營區更新設備,擴大內需:推動營區設備汰舊換新,強化關鍵基礎設施韌性,提升勤務環境與後勤支援。
3、運用無人載具,強化執行能力: 籌建各型無人載具提升立體執行能力,滿足海域執法偵蒐需求。
4、捍衛海疆,保護人民:新造抗風耐浪及防撞巡防艦艇,籌補海巡艦船艇應對灰色衝突裝備,提升海域執法能量,保障漁民安全。
(四)整體效益
海委會爭取特別條例預算及執行各建案工作,除能有效強化海巡署因應灰色行動及海域威脅之能力,更能展現國家對人民安全的堅定承諾,藉由提升國防韌性與海域巡弋能量,不僅守護海域秩序,更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