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
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112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較108年約成長7%,爰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自明(113)年1月1日起,將調增低收入戶3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依領取項目不同,調增金額在新臺幣143元至1,190元不等,估計逾有300萬餘人受惠。
三、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將協調有關機關及地方政府,即早進行各項資料報送及系統比對作業,以利完成審核及撥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