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戰略情勢變化、區域安全衝突升高、全民國防實務需要,以及參酌先進國家實戰訓練經驗與兵役制度,自113年1月1日起,94年次以後出生役男,依法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1年,以強化全民防衛,建構新而有力的全民國防。
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本院人事總處及主計總處等部會,針對義務役役期調整,已就法令規範及相關配套措施溝通協調,展現部會間相互合作的精神。
為使役男履行國民義務時,能兼顧家庭生活開支,考量役期長短與就業影響,未來1年期義務役的薪資,包含保險和餐食費,將大幅提高至26,307元,以照顧役男生活經濟,讓役男安心服役;4個月軍事訓練役則維持現行薪資6,510元。另外,為使學校與役男達到雙贏,將由教育部與大專校院、學生團體溝通,研訂彈性修業措施;為讓軍民職涯退休所得可以無縫接軌,將推動服役年資得併計勞工退休年資,並由勞動部、國防部等有關機關研議後續作法。
回復徵集1年期義務役,可建立適足的防衛戰力,展現中華民國堅定捍衛民主自由的決心,以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及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