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係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臺之簽證、工作、居留規定,並優化來臺之保險、退休制度及提供租稅獎勵等,以期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留臺。該法業經總統於106年11月22日公布,並將定自107年2月8日施行,須配合訂定或修正之子法共計11項,涉及8個主責部會,皆已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進行預告,預告期滿即可逐案對外發布。
為提高「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立法效益,建立國家攬才品牌,將透過經濟部提升Contact Taiwan網路媒合人才平臺成為國家層級單一攬才入口網,並整合外交部、教育部、內政部等各部會資源,建置「網實合一、鏈結國際」一站式的攬才機制,以積極延攬外國專業人才。未來我國的攬才入口網係以「Contact Taiwan」為中心,境內結合內政部建置之「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提供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線上申辦業務,以及專人專責攬才服務;境外則由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持續強化海外長期駐點攬才及服務窗口,並由教育部擴充教育部海外人才資料庫之蒐集及運用,共同啟動全球攬才行動。
推動及落實「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具有「落實法規鬆綁」、「建立友善環境」、「倍增來臺人數」等三大立法效益,各部會將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之法制作業,國發會亦將對外舉辦說明會,邀集各國商會、各類外國人才團體及外國人才代表一同參與,針對外國人才專法子法內容及各重要配套措施等,偕同相關主政部會進行說明,加強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