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農地有限資源、促進稻米產業升級及確保農業永續經營,農委會全面推動綠色環境給付,相關策略措施說明如下:
一、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每公頃給付1萬元。
二、鼓勵稻田轉(契)作:獎勵農地種植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及地方特色性質之轉(契)作作物,進而調減稻作面積,引導農地合理使用。
三、提升飼料用玉米供應量能:獎勵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種植硬質(或青割)玉米,擴大農地範圍,倍增飼料用玉米種植面積。
四、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輔導具基期年資格農地種稻之農友,於連續4個期作中,至少需辦理1次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
五、水資源競用區推動大區輪作:針對水資源競用區包括石門水庫、寶山水庫(上坪堰)、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下游灌區)、石岡壩(部分灌區)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6個水庫灌區,完成大區輪作分區劃設,以二年為週期,引導一期稻作轉出。
六、產銷履歷、友善及有機給付:推動有機友善耕作獎勵及產銷履歷環境補貼,引導農民更負責任生產及友善整體環境。
另為保障稻農所得、鼓勵稻農提升品質,降低稻農對公糧收購依賴,農委會自111年1期作開辦水稻收入保險,分基本型與加強型,基本型保費全額補助,加強型補助1/2,部分縣市政府亦有補助,期讓所有稻農都納入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