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近年複雜之國際地緣政治動態與國際情勢變化,加上美國關稅變革使國際情勢更為嚴峻複雜,對社會民生及物價造成影響。政府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1萬元。
本次發放現金原則比照112年度普發現金6,000元方式辦理,發放資格包括國內現有戶籍國民、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之眷屬。發放方式規劃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5種方式,方便民眾領取。
發放現金作業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分為「系統平台組」、「ATM領現組」、「郵局領現組」、「打擊詐欺組」、「宣導及客服組」及「行政及撥付清算組」6分組,各分組積極辦理前置作業中,將依特別條例規定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