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350億元,未審議通過不得動支數2,992億元,包括:
(一)新興計畫1,017億元將不得辦理,其中中央自辦部分380億元、地方受益部分637億元(含地方補助款507億元),主要包括對直轄巿及縣巿財政均衡補助、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AI新十大建設、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健康臺灣(醫療及社會福利)、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布建公共化托育設施、補助校舍整建、臺灣品牌賽事精選計畫等。
(二)經常性經費及延續性計畫115年度所編列經費較114年度為高時,僅能在114年度執行數範圍內動支經費,經統計各部會較114年度增加部分計1,805億元,雖未立即產生影響,惟預算仍受到侷限,將影響施政計畫的推動。
(三)第一、第二預備金及災害準備金計170億元,將無法動支。
二、鑒於上開不得動支數2,992億元均與國家發展、照顧國人民生利益攸關,希望立法院儘速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使各項關乎國家長遠發展與人民福祉政策得以如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