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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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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照護

日期:107-09-20
資料來源:內政衛福勞動處

由於人口老化,推估我國失智人口截至107年底已逾27萬人,65歲以上老人失智盛行率為8%,對國家社會將造成衝擊。為打造預防及延緩失智症的友善社會,與確保失智者及其照顧者的生活品質,我國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2017-2025年全球失智症行動計畫」,於106年12月公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2.0(2018-2025年)」。

「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2.0」由行政院9個部會共同推動,107年至108年將投入約90億元經費,積極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工作,共計提出七大策略、19項行動方案,及42項衡量指標,七大面向策略如下:
一、 列失智症為公共衛生之優先任務。
二、 提升大眾對失智症之認識及友善態度。
三、 降低失智的風險。
四、 健全失智症診斷、治療、照護網絡。
五、 普及對失智家庭照顧者的支持協助。
六、 建置失智症資訊蒐集與分析平台。
七、 推動失智症之研究與創新發展。

長照2.0業將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納入服務對象,針對失智且失能之個案,除可使用長照2.0之相關服務項目(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專業服務、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等)外;另針對疑似或未確診失智個案,設置「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提供照顧諮詢、協調、轉介及追蹤生活照顧與醫療照護服務;以及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提供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相關活動、家庭照顧者訓練及支持團體(輔導諮商)等;機構式部分,在榮家體系、護理之家及老福機構設置失智專區,在衛生福利部附屬醫院則設有失智床位。透過以上之資源布建,期能提升失智者及其照顧者的生活品質,使其獲得所需的照護服務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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