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理念:教育部為減輕學生校內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考量目前「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額度、校內外住宿的價差,以及配合學校採學期制收取宿舍費等,規劃補貼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費用,預計自113年2月起實施。
二、補貼原則:
(一)「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每學期以補貼5,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5,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二)「經濟弱勢身分」住宿生: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每名每學期以補貼7,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7,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三、預期效益:本案預計協助約27. 5萬名校內住宿學生(含經濟弱勢學生約1萬名)減輕住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