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係兼顧經濟發展與財政穩健,併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通盤考量,切實落實零基預算檢討原則,並配合當前重大施政之需要予以籌編,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一)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情形:歲入共編列1兆8,904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兆8,411億元,增加493億元,約增2.7%;歲出共編列1兆9,850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兆9,740億元,增加110億元,約增0.6%。以上歲入歲出相抵差短為946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減少383億元,約減28.8%,差短數連同債務還本790億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財源為1,736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預估107年底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977億元,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33.4%,較106年底所占33.0%,微幅增加0.4個百分點,較公共債務法規定之債限40.6%,尚有7.2個百分點。(詳表一)

(二) 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營業基金編列營業總收入2兆7,001億元,營業總支出2兆4,884億元,稅後淨利2,117億元,較106年度減少43億元,約減2%;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業務總收入2兆6,621億元,業務總支出2兆6,201億元,賸餘420億元,較106年度增加69億元,約增19.9%。
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本院前依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期程為103至108年度,分3階段實施,第1期(103至104年度)及第2期(105至106年度)已分別編列126.5億元及298.2億元,為應後續治理工作需要,賡續編列第3期特別預算案(107至108年度)。歲出部分編列234.8億元,107及108年度則分別編列146.9億元及87.9億元,包括雨水下水道、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與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等。至財源籌措部分,歲入編列營利事業所得稅131億元,107及108年度各分配43.1億元及87.9億元;債務之舉借編列103.8億元,全數分配於107年度。(詳表二)

三:重要施政項目預算編列情形: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公共建設、科技發展、產業創新計畫,與推動新南向政策、教育、原住民族、食安、毒品防制、長照服務及空污防制等項目經費,如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107年度編列數,並連同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數計算,均較106年度相同基礎預算數增加,除教育經費增幅約3%外,其餘皆逾10%,其中推動新南向政策成長約63%,長照服務約100%,毒品防制約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