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臺灣民主轉型關鍵,我國自威權走向民主,在言論自由的表現上,已突破過去限制,呈現亮眼成果。為彰顯言論自由之意義與價值,行政院於105年12月19日核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今年是政府訂定言論自由日首年,首度辦理言論自由日活動,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與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已規劃推動相關業務或舉辦活動如下:
一、內政部:
(一)邀請法、政、歷史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臺灣言論自由日實施推動諮詢委員會」,檢視我國言論自由之發展變革,以言論自由之「破壞階段」、「突破階段」、「挑戰與省思」等3階段,展示言論自由之重大制度變革或相關事件,俾使國人瞭解言論自由所面臨之挑戰。
(二)106年4月7日下午2時假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舉辦「臺灣言論自由之發展與挑戰」座談會,進行意見交流,並於場外陳列展示言論自由重大變革之相關檔案及宣傳手冊,亦將於網站上傳宣傳手冊、活動相片、活動影片剪輯及專題演講等相關電子檔,並作為內政部網路大學數位教材。
(三)藉由警察廣播電臺或教育電臺,進行與言論自由議題有關專訪。
二、文化部:
106年4月6日至106年12月15日假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100%言論自由」政論雜誌與反對運動特展,展出「塵埋的記憶—政論雜誌的故事」、「反戒嚴與臺灣民主化運動」及「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記得鄭南榕『紀念Nylon』」等主題。
三、教育部:
(一)106年4月1日舉辦「人權與言論自由」青年培力營-言論自由國度中的自由?不自由?人權教育沙龍。
(二)於大專校院辦理言論自由研討會,另將人權教育及言論自由列入各級學校教材,並研議以鄭南榕紀念館作為全國中小學校外教學地點。
四、法務部:
106年3月30日(暫定)舉辦「我國言論自由發展與保障」專題研討會,探討「我國言論自由發展脈絡」及「兩公約關於言論自由保障之實踐與案例分析」等言論自由議題。
五、國防部:
辦理「人權教育種子教官培訓」,並定期向所屬官兵宣教「言論自由核心價值」,另透過莒光園地節目錄製專題報導,於青年日報刊登專題採訪及社論,多管齊下,加強宣教效果。
言論自由為民主社會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並為我國民主化發展中重要核心價值。我國早期實施戒嚴期間,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箝制,當前的成果更應受到國人的重視與珍惜。在相關部會的努力下,藉由辦理各式座談、演講、展覽等活動,使國人瞭解言論自由發展歷程與成果,並提出當前可能面臨之課題與挑戰,促使國人省思言論自由的真諦,俾具體落實與體現言論自由,進一步深化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