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已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本次修法為102年7月3日由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並更名後,迄今最大幅度的調整,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及國內產業現況,為積極預防職業災害,督促各層級廠商落實職安衛管理,本次研議修正明確化事業單位將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規劃、設計、施工時,應先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並加重事業單位與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責任,另透過提高罰鍰上限額度等方式,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
又因應近期社會關注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不足議題,經參考各國法制並綜合各界多數專家及團體代表意見,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強化內、外部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及申訴人保護等規定,而修正草案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以完善相關法制,落實政府照顧基層勞工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