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0月1日我國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黃牌)名單後,歷經3年9個月的臺歐盟合作打擊IUU漁業諮商,我國漁業改革成果終獲歐盟執委會認同,於本(108)年6月27日公布我國自歐盟打擊IUU漁業黃牌名單移除。
我國在「法律架構」、「管理監控措施」、「水產品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四個面向投入的努力,促使歐盟執委會肯定我國所作的努力。
未來將持續就我國人從事國內外之漁業落實執法外,在國際合作領域將續與歐盟合作,並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遵守國際規範,善盡國際責任,共同打擊IUU漁業行為,確保海洋漁業生態健全,永續漁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