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為減輕國保被保險人疫後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編列預算70億餘元,補助國保被保險人112年4月至12月份自付保險費50%,一般身分民眾每月自付保費由1,186元減為593元;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中低收入戶、輕中度身障者,每月自付保費由899或593元,減少為444元或296元。112年4月繳款單已於112年5月29日寄出,建議民眾收到繳款單時儘速繳費,以累積國保年資,保障自己未來的老年基本經濟安全。
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自112年1月至112年12月,補助112年經政府列冊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生活補助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500元。
三、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自112年4月至112年12月,針對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超過2.5倍且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之民眾,每人每月加發生活補助費250元。
四、實(食)物銀行充實冷藏及冷凍設備補助:112年至114年補助地方政府充實實(食)物銀行據點冷藏或冷凍設備,每個據點冷藏冷凍設備最高補助10萬元,管理維運費用每月補助1萬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