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職業工會、漁會協助會員辦理加、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等業務,並積極辦理催、收繳保險費,以提升保費收繳率,政府自93年起,酌予補助勞保行政事務費用,目前保險費收繳率達98.9%,成效良好。
二、因應近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及最低工資之成長,本次規劃自116年1月1日起,將「參加勞保者」之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由現行14元調增2元至16元,「僅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由3元調增1元至4元,以適時反映工、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之成本,鼓勵工、漁會配合政府政策提升會務人員之薪資,促使會務人員協助積極催收繳保費,確保被保險人權益,維持保險制度的穩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