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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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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臺灣第三輪洗錢防制相互評鑑成果

日期:108-07-04
資料來源:洗錢防制辦公室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於108年6月28日正式發布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依據報告,我國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7個項目(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合作;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沒收;資恐調查與起訴;資恐防制措施與目標性金融制裁;資助武擴之目標性金融制裁),屬於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 (標準值為5個以上);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低於未遵循項目者僅7個項目(標準值為未遵循項目需少於8個),確定達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 (regular follow-up) 」,比以往評鑑成績「加強追蹤等級(enhanced follow-up)」,更加進步。


洗錢防制評鑑效益長達近10年,評鑑結果將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發展健全與穩定及社會安定,對我國的正面效益包括:

一、促進臺灣經貿發展

二、健全與穩定金融秩序

三、有效打擊犯罪

四、有助於臺灣實質國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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