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98年8月20日第3157次會議
鑑於此次莫拉克颱風造成中南部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同意內政部建議,自本(8)月22日起(即民俗所稱之二七),通函全國下半旗三天,以茲悼念。
報告事項
一、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報告暨莫拉克颱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經過十餘日的搶救之後,我們現在的工作要漸漸的從搶救期進入安置與重建期,當中的工作交接,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與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務必要做到無縫接軌,以利未來重建工作的推展。從這次慘痛的災變中,我們更深刻體認到國土保育的重要性,雖然經建會之前已著手進行整體的國土規劃檢討,但還是屬於概念性的階段,請經建會邀集學者專家,把實務與理論結合起來,限期儘速提出以國土保育為上位的區域規劃方案,做為災區重建的指導原則,讓基礎建設重建、家園重建及區域產業重建能據以順利展開,當重建完成之後,現在的災民可以居住在一個更適合人住、更好的地方。
(二)另外,在災區安置工作方面,下列幾點,請相關機關注意辦理:
1、請青輔會負責協調分配志工的災區服務工作,以免志工服務運作失衡。
2、積極快速處理屏東縣佳冬鄉及林邊鄉排水問題,並先儘速解除積水現象。
3、儘速完成對災民的慰助金或補助金發放與安置等工作,以解決其燃眉之急。
4、目前還有部分災區居民沒有撤離,務必確保沒有一個村落缺糧(包括生活必需品)。
5、新學期馬上要開學了,教育部應該全力以赴,務必做到没有一個學生停課。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二、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簽陳「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99至102年度)及99年度施政計畫」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請研考會參酌發言首長的意見,並將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措施納入後,提下週院會再議。
三、本院主計處編具「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及「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四、褒揚國防部前副部長陳守山上將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五、褒揚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繆村長榮堂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