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3年6月27日第3910次會議
立法院於本(113)年5月28日三讀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修正條文,經本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可惜未獲立法院表決通過。
前開法律雖已公布生效,惟考量除其修法程序已有重大明顯瑕疵,且牴觸憲法第1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原則等問題,此外,規範內容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以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而有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為維護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此外,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及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之適用。
在此再次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決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夠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裁判,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報告事項
一、財政部陳報「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安貸款,截至113年5月底,累計40萬餘戶,成效良好。因應近年全球通膨、房價上揚及升息趨勢,財政部112年8月起推動新青安精進方案,除提高貸款額度、提供利息補貼外,也延長貸款年限及寛限期,進一步減輕購屋貸款的負擔,使新申貸受惠的人數快速成長,已協助5萬多個家庭。
(三) 針對少數的民眾誤認而且誤用政府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政策之良意,以人頭戶申貸或有轉租等情事,請財政部嚴加督導公股銀行,澈底落實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務必強化貸前徵信、審核及貸後管理,同時即日起要求新貸戶簽署自住切結書,違反規定者取消優惠,追回已補貼之利息,並且增訂本專案優惠每人限貸一次之規定。另請財政部偕同內政部,透過資料勾稽、比對,強化稽查,必須杜絕不符自住使用用途的情形,讓政府有限的財政資源每一塊錢都能用在刀口上。
(四)政府推動居住正義、打擊炒房,照顧年輕人的方向不變,但決不坐視破壞房市交易秩序亂象。請內政部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針對炒作房價各種手法,包括利用新青安貸款誇大不實推銷,或刻意揪團團購的情形,澈底清查,如涉及不動產炒作,則依法裁罰,以促進整體房市的健全發展。
二、文化部陳報「國家語言發展推動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多元語言文化是臺灣的珍貴資產,為復興提振及發展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行政院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並於111年通過「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5年將投入324億元經費,打造國家語言友善使用環境,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學習、使用自己的母語。
(三) 從文化部的報告,我們看到不管是基礎性的語料採集、母語輸入法建置、教材編寫、師資培育,還是生活性的對話體驗、歌唱戲劇、影音製播,都已經有相當成績。請相關部會持續推動,積極落實方案內各項工作,讓這塊土地上的每一種國家語言都能夠聽、能夠講,甚至可以讀、可以寫,真正成為我們生活日常的一部分。這是一項重要的施政,請各部會同仁全力以赴,促成臺灣各族群語言的永續傳承及文化的多元發展。
(四)方才臺北市林副市長為都會區客家語言發展問題所提訴求,我深有感觸,這就是臺灣可愛的地方,因為即使我們不會客語,但我們都展現了對客家文化的高度重視。臺灣社會就是如此的多元且能互相尊重,這一點最值得我們珍惜,因此,形式上的東西或許可以討論,但實質上的內涵才是臺灣人民最重要的資產。未來臺北市政府辦理多元的客家文化相關活動時,也請客委會一同參與,共同合作。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繼續努力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相信有朝一日,整個社會都有共識且成熟時,在多元尊重的底蘊下,我們自然會發展屬於臺灣本土人民及民主價值的生活方式。
討論事項
一、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文化部所擬「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史政務委員哲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語言是基本人權,多元包容是臺灣民主的價值。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營造平等、友善的多元語言環境,讓每位國民都能更有自信、尊嚴地使用自己的母語,爰擬具本草案,規劃成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作為推動國家語言保存、研究及交流之專責機構,以積極改善我國各族群固有語言流失、消逝及斷層危機,促進語言文化的傳承、復振及永續發展。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文化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四)至於通傳會陳主委建議傳播媒體使用翻譯用語應合宜且有一致性問題,與教育文化相關,請史哲政委協助督導研議。此外,我對原文翻譯也有些看法,如之前寶林食物中毒事件的毒素,各界最初所援用的「米酵菌酸」(現則稱為「邦克列酸」),由於當中有個「米」字,以致國人對於食用米製食品多有疑慮,因此,我想提醒各位部會首長,隨著與國際間的交流更為頻繁,也會接觸到更多新科技、新產品的引進,我們在翻譯時,除了要兼顧原意與世界接軌外,也要以臺灣主體為本位,同時考量臺灣的社會文化,在傳播上也比較容易為國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