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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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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078次院會決議

日期:97-01-30

院長提示:
民國97年1月30日第3078次會議
一、根據本院經建會的簡報,去(96)年的經濟情勢,綜合而言,經濟成長率目標原訂為4.6%,初步估計為5.46%,超過0.86個百分點;物價上漲率控制在目標上限2%以內;失業率為3.91%,低於4%,整體表現,値得欣慰。本人除肯定及感謝相關部會的努力外,也期勉行政團隊不能以此自滿,今(97)年仍應再接再厲,積極落實「一週一主軸」以及「大投資、大溫暖」政策措施,達成 總統宣示的「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縮短貧富差距」之施政方針,並力求達到今年經濟成長4.8%的目標。
針對今年全球經濟成長可能趨緩,以及美國次級房貸風暴的後續效應,與國際原油、原物料價格續處高檔等不確定因素,本院相關部會將密切注意,適時研提因應對策,俾降低國際不確定因素對國內經濟的潛在影響。
二、為鼓勵國內外廠商積極投資於無線寬頻、數位生活、健康照護等國內新興產業之關鍵環節,建立完整之供應鏈,以強化產業聚落,本院國發基金未來兩年將挹注200億元,提供銀行辦理新興關鍵性產業優惠貸款,以協助廠商取得所需資金。
根據統計,95年底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但尚未上市、上櫃,正值成長、擴充階段的企業,也就是所謂的「中堅企業」家數約為27,720家,占全部企業家數的2.18%;全年銷售值約2兆407億元,占全部企業的5.95%。然政府對「中堅企業」承保金額僅約占總承保金額之2.18%,承保能量顯然不足。為協助「中堅企業」獲得信保基金協助,並能在公司成長及擴充階段順利取得營運資金,進而得以上市、上櫃,未來兩年政府將協助提供400億元,辦理專案融資,並由本院國發基金提撥信用保證專款16億元,以強化中堅企業信用保證能量。
上開措施預期可帶動新興關鍵性產業上、下游相關產業1,500億元投資,總計創造20,880個國內就業機會,以及提高年平均經濟成長率0.7個百分點,本人已請本院相關機關研擬必要之配套措施,並積極推動辦理,以協助產業發展,並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第7屆立法委員即將在2月1日就任,立法院也訂於2月22日開議,這一屆的國會是選制改變後新的國會,因此,國人深切期盼有新的氣象和新的作為。之前,本院為配合施政主軸,提出許多重大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由於屆期不續審,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本院需重行提出。為免推動政務受到影響,本次院會先通過44項法案,包括兩種法案:
一種是攸關國計民生、財政改革、陽光政治、金融改革等的37項法案,像「農村改建條例」草案,是為了促進農村地區的發展所提出,對農村發展及農村經濟的提升有重大影響。另外,像去年國際大宗物資,如黃豆、玉米、小麥都漲得很厲害,本院所提出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就是希望營業稅能夠減免,以有效減緩物價的上漲。這類法案都是落實本院重要施政目標的重要法案。
另一種是「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等7項法案,乃是政府組織改造作業的一環,對於健全行政部門組織架構、提升政府施政績效具有正面意義。
此外,其餘仍待重送的法案,也請各部會務必按照既定時程,儘速檢討報院。
今天院會通過的44項法案,我們會以最快的速度送請立法院審議。由於立法院是新的會期開始,且相關委員會也略作調整,本院將積極開啟朝野政黨協商、溝通、對話、合作,以安定政局,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請各部會首長展現誠意,全力爭取立法院各委員會及朝野黨團支持,使法案能早日完成立法。我們也在此誠懇呼籲朝野能夠合作,讓這些重要的法案能以最快速度審查通過。

 報告事項
一、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陳報「當前經濟情勢(96年度)」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去(96)年的經濟情勢,綜合而言,經濟成長率原訂為4.6%,預估為5.46%,超過0.86個百分點;物價上漲率控制在目標上限2%以內;失業率為3.91%,低於4%,整體表現亮麗,値得欣慰。對於相關部會的努力,本人要藉此表達肯定與感謝之意。
(二)去年國內經濟雖表現優異,惟行政團隊不能以此自滿,今(97)年仍應再接再厲,積極落實「一週一主軸」以及「大投資、大溫暖」政策措施,達成 總統宣示的「增加投資臺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縮短貧富差距」之施政方針,並力求達到今年經濟成長4.8%的目標。
(三)針對今年全球經濟成長可能趨緩,以及美國次級房貸風暴的後續效應,與國際原油、原物料價格續處高檔等不確定因素,相關部會應密切注意,適時研提因應對策,俾降低國際不確定因素對國內經濟的潛在影響。

二、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陳報「協助新興關鍵性產業與中堅企業取得資金」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為鼓勵國內外廠商積極投資於國內新興產業之關鍵環節,建立完整之供應鏈,本院國發基金將於未來2年挹注200億元,辦理新興關鍵性產業優惠貸款;另為協助中堅企業,在公司成長及擴充階段順利取得營運資金,政府將於未來2年協助提供400億元,辦理專案融資,並由本院國發基金提撥信用保證專款16億元,以強化中堅企業信用保證能量。為確實協助產業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請經建會、經濟部等相關機關儘速研擬必要之配套措施,並積極推動辦理。

三、外交部函以,「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間技術合作協定」,業以換文方式續延效期2年,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關於立法院屆期不續審之「農村改建條例」草案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等37項法案,經各部會檢討後重行報院,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新市鎮開發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平均地權條例」第41條修正草案、「行政區劃法」草案、「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政黨法」草案、「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草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6條修正草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有限合夥法」草案、「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融資公司法」草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草案、「温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農村改建條例」草案、「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13條修正草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畜牧法」第38條、第39條修正草案、「農業金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工會法」修正草案、「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22條修正草案、「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等37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第7屆立法委員即將在2月1日就任,同時立法院也訂於2月22日開議,這一屆的國會是選制改變後的新國會。因此,國人深切期盼有新的氣象與新的作為。
(二)之前,本院為配合施政主軸,提出許多重大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是由於屆期不續審,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本院需重新提出。為免本院政務推動受到影響,本次院會先通過37項法案,其中包括促進鄉村地區發展的「農村改建條例」草案與平穩物價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以及攸關財政改革、陽光政治、金融改革的多項法案,都是為落實本院施政目標的重要法案。其餘仍待重送的法案,各部會務必按既定時程,儘速檢討報院,期能及早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由於立法院乃是新的會期開始,且相關委員會也略作調整,本院將積極開啟朝野政黨協商、溝通、對話、合作,以安定政局,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請各部會首長展現誠意,全力爭取立法院各委員會及朝野黨團支持,使法案能早日完成立法。

二、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簽陳本院衛生署等機關重行函報之「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等7項法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森林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第6條、第10條、第10條之1修正草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等7項重送立法院審議之組織法案,皆為政府組織改造作業之一環,對於健全政府部門組織架構、提升機關施政績效具有正面意義,未來各法案主管機關應積極與立法院充分溝通,展現行政部門最大的善意,賡續推動,以回應社會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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