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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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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401次院會決議

日期:103-06-05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3年6月5日第3401次會議
 一、日前發生的桃園縣政府前副縣長(亦是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涉貪弊案,引起社會高度關切並廣泛討論,嚴重影響政府的清廉形象,我們感到十分的痛心及遺憾。法務部廉政署揭發此一弊案,值得肯定,臺北地檢署陳玉萍檢察官勇於任事、鍥而不捨,經過多年努力使本案獲得重大突破,特別予以肯定。法務部羅部長也向廉政署及地檢署相關辦案同仁表達了鼓勵之意,請法務部督促廉政署及相關地檢署繼續積極查辦,秉持「絕不護短、絕無上限」的原則,嚴辦到底。另請內政部持續清查葉世文前於營建署署長任內所經手的案件,主動送請及配合法務部廉政署或地檢署調查。
   在此要特別提醒各位首長,廉政工作不僅要「肅貪」,更重要的是平常就要做好「反貪」與「防貪」,各位首長本身當然要以身作則,絕不能讓外界有任何的懷疑,並要持續加強宣導及督促所屬,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透過機關內部的政風機制,掌握廉政的風險因子,防患於未然,並請各機關的政風單位要有具體有效的作法,對操守或風評不佳人員要能儘早發揮預警及事先防範貪瀆的作用。以本案為例,葉世文任職營建署署長期間,本人時任內政部部長,當時曾接獲幾起匿名檢舉,雖然我們不會因匿名檢舉信即查辦所屬單位主管或機關首長,但會視檢舉函的內容是否具體及可信度的高低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由於當時的檢舉內容與一些風聞有若干符合之處,本人即將這類信函交政風單位澈底查辦,雖未查獲具體不法事證,但政風單位並未放棄,仍繼續努力佈線追查,這也是本案經過多年之後才能進一步突破的原因。因此,各部會及所屬機關如有平素風評較為負面的主管或是中高階公務人員,請各位首長一定要透過政風單位依法嚴防處理,如有涉及職務調整的需要,即使事證尚未十分明確,也要做必要的預防性處理,避免發生重大弊案對該機關或對政府的整個清廉形象有更大的傷害。
   此外,政府依據住宅法推動多元住宅政策,包括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租金補貼、購置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合宜住宅等,即是為了要落實居住正義的目標,這個目標及主軸不會改變,政策面上不會因為執行面出現一些個別首長或是公務員的貪瀆而有所動搖,但如何在具體的執行個案上謹慎因應,請內政部持續根據區域差異、民眾需求及執行成果,滾動式檢討每項多元住宅政策的作法。我們不會一成不變,但也不要有因噎廢食的反應,對於這一起案件,希望所有部會首長都要謹記在心、引以為鑑,處理平常公務及對所屬的操守考評要更加小心。除了首長本人不接受任何廠商的宴飲和招待,樹立良好的風範外,更要注意所屬主管有無類似的行為,防微杜漸,這點與大家共勉。
 二、今天(6月5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環境日,也是我國「環境基本法」第40條所定的環境日。環保署配合今年世界環境日主題「小島嶼與氣候變遷」舉辦一系列活動,展現我國面對氣候變遷,在交通、建築、產業、能源四大面向所做的努力,並呼籲全國民眾能夠採取積極的環保行動,從個人每一天的行動開始,共同努力保護我們的地球,環保署的作法值得肯定。
    為因應氣候變遷,行政院於101年6月25日已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此政策綱領函報「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業經本院於今年5月22日核定,請相關機關根據此行動計畫確實辦理,並依執行成果與效益持續滾動檢討,俾建構一個能適應氣候風險的永續臺灣。
 三、立法院即將於6月13日召開臨時會,預定處理考試委員與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本院所送「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以及部分部會預算解凍案等。其中「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是攸關臺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法案,為能獲得國人及立法委員的支持,除了國發會、經濟部、陸委會外,其他與自由經濟示範區有關之部會如農委會、衛福部、金管會、教育部等部會首長,都務必要利用目前立法院休會期間,拜會立法委員加強政策說明,同時也要以各種淺顯有效的方式向社會大眾進行溝通,並希望各相關部會首長透過媒體專訪或是指定如次長層級之高階同仁參與一些重要的談話性節目等方式,以迅速回應外界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及監督條例的疑慮。另對於某些媒體的錯誤報導,也請相關部會在這段時間能積極澄清,讓全國民眾瞭解這兩條例草案對國家的重要性並進而支持,使這兩條例草案能在這次臨時會中順利通過。

報告事項
一、勞動部陳報「自主性勞動關係之現況與展望」報告, 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等勞動三法於100年5月1日修正施行以來,勞動部積極推動工會組織發展、強化勞資協商建立夥伴關係、完善勞資合作機制、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並且推動尊嚴勞動教育等工作,已看到若干成效。請勞動部持續以建構自主性勞動關係為努力方向,推動後續的施政,這些工作尚涉及到各部門的通力合作與資源整合,請經濟部、教育部、財政部、交通部等有關機關配合辦理,為勞資關係奠定更和諧的基礎,也讓企業與勞工朋友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二、內政部陳報「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辦理情形」 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是臺灣第9座國家公園,此一國家公園的設置,可有效保護澎湖南方四島特殊的玄武岩地質地景、豐富的海洋生態與特有的聚落人文,並落實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未來經營管理工作請內政部兼顧自然保育、維護地方民眾權益及推動生態旅遊3個面向落實辦理。

三、教育部陳報「教育部輔導私立學校『改善、停辦及轉型活化』處理原則與具體措施」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近年來若干私立學校因受到少子女化的影響,已面臨停招或停辦的問題,教育部先前即已擬妥輔導私立學校改善、停辦及轉型活化處理原則與具體措施。今年開始已有學校陸續停辦,請教育部依上述的處理原則與措施落實辦理。而輔導已達到預警指標、停止招生或停辦的學校時,應注意學生受教權的維護及教職員應有權益的保障,並維持校產的公共性。
(三)社會各界相當關注私立學校停辦及如何轉型的問題,有鑑於少子女化已成為未來發展之趨勢,同時我們也會面臨到一些人口問題(如高齡化),或是其他的社會議題(如社會住宅或青創用地需求等),這些事情應該通盤考量。學校退場既然是一個必須要面對的問題,如何活化利用校產,使有限的土地資源做充分的處理運用,應該要以跨部會的方式審慎因應。請教育部邀集各相關部會研議學校退場後校園空間再利用之可行方式,希望能夠建立幾種適用的模式與參考案例,以消弭社會各界及私立學校本身對於退場及轉型發展之疑慮。這對辦學而言,固然是一種挑戰及危機,但對國家整體資源的運用也是一個契機,請教育部原則上在3個月內提出後續的研議結果,再另行安排專案報告。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報「電信普及服務成果及近年政策新方向」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通傳會長期致力於「電信普及服務」的推動,在提升偏遠地區之電話與寬頻涵蓋率方面皆已有具體成果,非常感謝通傳會所做的簡報。寬頻涵蓋率攸關國家競爭力,請通傳會持續推動偏遠地區電信基礎網路建設,並與經濟部、教育部、原民會、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積極協調與合作,確實掌握偏鄉村里的寬頻需求,解決建設所需路權、用地及相關執照核發等問題,以保障偏鄉居民的基本通信權益,縮短城鄉數位落差。
(三)報告中所顯示我們在電信普及服務政策上已有的具體績效,請通傳會及發言人辦公室以簡易明瞭的方式廣為宣導,讓社會各界能瞭解通傳會在這些基礎建設方面所做的努力。

五、外交部函送我國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秘書處簽署捐贈「供應鏈連結子基金」(SCC Sub-Fund) 20萬美元之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本院環境保護署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蕭政務副秘書長家淇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有關本案之修正重點及其重要意義,請環保署向媒體妥為說明。

二、司法院函送「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請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與司法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三、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教育部函擬廢止「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四、褒揚故張豐緒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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