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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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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765次院會決議

日期:110-08-19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10年8月19日第3765次會議

一、中央通訊社於昨(18)日發布一則新聞「近百獵手清除埃及聖䴉逾1.6萬隻,年底全台僅剩零星」,全球罕見。108年我再度擔任行政院院長一職,即關注報載上萬隻埃及聖䴉危及臺灣生態一事。埃及聖䴉不是臺灣原生鳥,身形巨大無天敵,有強大適應力,之前臺灣沿岸濕地即出現密密麻麻的大鳥巢,極為駭人,尤其獲悉最早從動物園逃出的6隻埃及聖䴉,不斷繁衍成上萬隻,如再坐視不管,對臺灣原生鳥種(如白鷺鷥等)將是一場浩劫,對此我深感憂心,前後9次在不同場合及會議不斷要求農委會正視問題提出對策,當中農委會林務局曾提出有關埃及聖䴉的移除計畫,將從108年至112年分5年逐步減少埃及聖䴉的數量,但以其繁殖能力強、活動範圍會移轉之特性,如不設法一次根除,每年移除量遠不及其繁殖量,將使政府每年都要編列預算執行清除計畫,反成為經常性業務,徒勞無功。這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及方式。在此請所有部會首長以此為鑑,要求所屬機關向我提出的報告,不是「數字式的、時間式的」,而是針對問題展現積極的處理態度。因此,我特別同意動用預備金,要求農委會備足獵捕埃及聖䴉所需獵槍、人力,全國同步實施,因此,今天臺灣天空已看不到埃及聖䴉成群劃過的景象。此外,農委會如能加強源頭管理,如對引進之外來種植入晶片,就能避免寵物店或是飼主未盡管理之責或棄養所引發之後患,此外,包括國人時有在水庫、岸邊、湖邊等恣意放養行為之管理,請農委會畜牧處從源頭好好把關,拿出辦法,該處罰的就處罰,該修法的就修法,並納入優先法案,避免外來物種持續破壞臺灣生態,這才是真正守護臺灣及彰顯生命的價值。今天我也特別請相關主管機關首長參與院會,從邊境管制到業務主管機關,包括農委會林務局局長、防檢局局長及畜牧處處長,以及財政部關務署署長、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及海委會海巡署署長,要以之前防堵如武漢肺炎、非洲豬瘟、牛結節疹等之決心及態度來處理外來物種(如綠鬣蜥或銀合歡)的入侵,請各主管機關首長善盡職責,再度發揮防疫團隊精神,共同守護臺灣生態。
 今(19)日聯合報也刊載一篇報導,一名欠稅數百萬元的婦人,出手闊綽,遍遊日港澳,卻稱無力繳納稅款,經新北地院裁定管收。在此對法務部蔡部長及行政執行署的積極任事表達肯定之意,展現政府執法之決心及態度,避免民眾視裁罰為無物。至於有民眾為逃稅出脫名下財產,財政部為保全稅捐提出「稅捐稽徵法」的修正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在此也表達肯定之意。希望所有部會面對問題時,不要再去為失敗找理由,而要找出解決的方式,這才是真正的「有政府、會做事」。

二、台電大樓近來連續有3例同樓層人員確診,該棟大樓2,685人即安排接受PCR檢測,在此特別感謝國防部及三總第一時間提供協助,值此國內疫情已趨緩,各行各業蓄勢待發,準備迎接逐漸恢復的消費活動,更不容有任何疏失,請持續落實相關防疫規範。由於台電大樓受檢人數逾2千人,為使受檢結果可以儘早提出以為因應,未來再有類此情形,請衛福部立即調度相關醫學中心資源,提供必要的人力或儀器,也請衛福部在儀器添購方面提供經費上的支持。
 今天院會也會提供各位首長一份我國防疫成效簡報,請各位首長利用各場合將這些成果向所屬說明,讓更多人可以瞭解到政府所做的努力。簡報首頁即是「各國升溫 台灣趨穩」,以臺灣目前每日個位數的案例與其他國家相較,如韓國人口是臺灣2倍,平均每日確診數卻高達1,838例,另外,包括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甚至去(109)年也被視為防疫模範生的越南等,疫情都日益嚴重。此外,其他疫苗接種率高的國家,如英國、以色列或美國,近來單日確診人數也快速衝高。而中國近來18省、48個城市也相繼爆發嚴重疫情。至於疫苗方面,全球都面臨疫苗短缺,澳洲採購2,500萬劑莫德納,首批100萬劑9月才會到貨,南韓採購4,000萬劑莫德納,原定8月到貨850萬劑,有一半以上遲延,為此韓國特別派員赴美抗議催貨;越南採購3,100萬劑BNT,7月才有9萬劑到貨,而國內有生產AZ疫苗的泰國,現在只到貨10%,相較臺灣5月16日僅有31萬劑疫苗,當時全國接種率1%,我在6月8日向立法院報告振興紓困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時,即預計8月底前會有1,000萬劑疫苗,至8月15日止,已有1,038萬劑,疫苗施打率也大幅增長至39%。回想5月中疫情高峰時,一天確診人數高達6、7百人,當時有所謂的流浪救護車載著病患四處找尋可以接收患者的醫院,以及醫院的走道也塞滿病床,當時人心惶惶,對政府多所質疑,但短短90天,確診人數從一天6、7百人降為現在的個位數,疫苗覆蓋率從1%提升到39%,疫苗抵臺量也由31萬,提升到1,038萬劑。這都是人民願意相信及支持政府,大家一起努力的結果。
 由於本次疫情衝擊國內經濟更甚於前,政府對於人民辛苦更是感同身受,並提出紓困4.0,包括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等,政府提供協助超過一千萬人次,提供的現金紓困金額達1,594億元。政府能夠發放如此多的現金,正是全民共同努力經濟成長的成果,主計總處更預估今(110)年我國經濟成長表現更好,將創11年新高,今年經濟成長率將有5.88%。臺灣除在對抗病毒方面創造第二次的成功,經濟方面的表現更是不凡,我們不以此自滿,更要戰戰兢兢,繼續努力,並將全民努力的經濟成果與國人一起分享,因此,五倍券全民不用付1,000元,也希望五倍券如同去年的三倍券,透過業者提供的折扣、地方政府的加碼,讓五倍券可以「長高長胖」。此外,去年很成功的藝FUN券、動滋券、農遊券及客庄券,也請相關部會可以再提出規劃,至於商圈的攤商或是旅遊業,請經濟部、交通部也能提出完善的規劃來照顧商家,既能振興也能兼顧紓困,請大家繼續加油。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陳報「社會住宅階段進度」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社會住宅是蔡總統重大政見之一,減輕人民居住負擔,讓人民能夠安居是政府責任,更是因應少子女化對策之一。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下,社會住宅第一階段4萬戶已順利於去(109)年底達標,目前直接興建之社宅已推進至4萬6千餘戶,而第二階段(110-113年)再新增8萬戶之目標更具挑戰性,請內政部依所規劃年度期程推動。其中有關社宅工程流標比率高,請內政部就缺工、營建物料漲幅大等各種可能原因提出對策,通案方面請工程會吳澤成主委協助解決問題,個案部分則請內政部與國家住都中心緊盯,一處一處、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加以克服。在此特別感謝吳澤成政委及主政部會內政部之用心、尤其是徐部長不僅熟稔法令,更能靈活運用,並積極協同包括財政部、國防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合作,以及花次長在這方面也是學有專精,此外,營建署吳署長在第一線執行經歷更是豐富,本人於前(17)日視察臺南地方建設時,即發現月津港、鹽水車站一改過去髒亂,呈現亮麗新風貌,這正是當時擔任臺南市都發局局長的吳署長,在賴副總統擔任市長及李秘書長擔任代理市長期間所推動,可見具有強大行動力之行政團隊,以及在中央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下,即可讓政策展現亮眼成果。

(三)在包租代管部分,經近幾年市場磨合,媒合戶數在本(110)年已有顯著成長。第一期經3年才媒合5,100餘戶,第二期從6都擴大至各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共同辦理,自108年迄今,即已媒合近1萬4千戶,成長超過3倍,如再加上剛開辦之第3期(租賃住宅服務公會加入推動),截至目前總累計媒合戶數已近2萬1千戶,雖距113年8萬戶目標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但行政團隊在推動過程中針對問題靈活解決,並大幅趕上進度,值得肯定,請繼續朝目標努力向前邁進。此外,為擴大推動包租代管,有幾項新推動措施就很值得推廣,如房客方面,取消設籍限制,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名下有房屋之長者或身障者,可用「以屋換屋」方式入住電梯大樓,解決行動不便困擾;足見同仁都能以同理心辦理相關業務。同時為提升參與誘因,鼓勵更多公益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行列,「住宅法」已於本年6月完成修正,將房東租金所得免稅額度由1萬元提高至1萬5千元,且明定契約資料不作為所得查核依據,在此特別感謝立法院之支持。此外,包租代管也與既有租金補貼政策整合,不論房東或房客都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之方案參與。

(四)上述惠民、利民措施請內政部廣為宣導,用真實之成功案例(如長者以屋換屋等),讓更多房東、房客瞭解政策效益,引領更多民間力量參與,讓更多房東信賴政府、安心交付房屋,也讓社會住宅政策早日開花結果。

二、外交部函送「駐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現股當沖證券交易稅調降措施自106年4月實施迄今,現股當沖占上市櫃股票成交值持續上升(由105年不到1成,現已達4成以上),股市成交量也倍數成長,證交稅從105年之709億元增至109年1,506億元,本(110)年前7月證交稅收已達1,708億元,顯見本措施相當程度達到提升市場交易量能及流動性之政策目的。本次修法將現股當沖降稅措施繼續延長3年,有助台股持續活絡,促進證券市場長遠發展,帶動經濟成長。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法務部擬具「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羅政務委員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因應網路科技發展及國人生活形態改變,本次修法統一現行「公告」方式,明訂公告於「政府公報」、「機關網站」二種,並增訂「視訊聽證」、「公聽會程序」規範,修正「送達」規定,民眾可向行政機關指定「特定地址」或「郵政信箱」,作為文書送達處所,以及明定行政函釋應於機關網站公開等,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擴大公眾參與,也讓民眾查閱資訊、收受文書更為便利。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財政部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龔政務委員明鑫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近年來貨棧及貨櫃集散站因業者管理鬆散,致發生貨櫃被調包、疑有掩護毒品或其他非法物品走私之情事。為強化對貨棧、貨櫃集散站及自主管理業者之管理,本次修法重點包括:1、增訂轉運、轉口貨物之通關及暫時儲存規定;2、經海關指定之保稅運貨工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全程傳輸所有移動紀錄,以強化貨物全時監控、提升通關效能;3、提高罰鍰上限,違反相關管理規定者,罰鍰上限自3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以敦促業者善盡管理責任。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請財政部關務署落實執行。

四、財政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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