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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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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114次院會決議

日期:97-10-16

院長提示:
民國97年10月16日第3114次會議
立法院各委員會已於本週一起開始審查98年度各機關的公務預算,請各部會務必配合立法院的審議期程,儘量由機關首長親自出席會議詳予說明,積極溝通協調,尋求各黨團的支持,如需本院支援,也請儘速與薛秘書長聯繫,以期總預算案能在這個會期審議通過。
在法案方面,本院已於9月12日提列65項重要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有25個法案的草案或修正草案尚未送達該院。為加速重要法案的推動,除5項法案已排入院會議程,近期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外,目前仍在部會研議中的7項法案,請於10月底前報院審查;在本院待審或正審查中的13項法案,也請政務委員加速審查,至遲於11月底前應全部送達立法院,讓該院有足夠的時間審議。具時效性的法案,如果立法院委員會已完成初審,也請各部會視機協調立法院儘速排入該院院會完成立法程序,以期早日落實執行。

 報告事項
一、本院衛生署陳報「三聚氰胺污染乳品事件後續處理」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針對中國大陸產製污染乳品事件,衛生署葉署長及相關同仁勇於面對問題與壓力,採取積極因應處理作為,本人在此表達肯定及感謝之意。
(二)目前雖然還有一些零星個案,仍請以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及消費權益為優先考量,對於已上架的食品,不但應確保其安全無虞,並應做好宣導,讓國人安心使用;至於後續有關釐清責任、協助求償,以及兩岸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協商(含中藥材)等事宜,請衛生署、陸委會等相關機關積極處理;對於立法委員所提受害補償相關法案,也要儘速有所回應與處理,請薛秘書長及相關機關特別注意。
(三)為強化及整合食品、藥品衛生安全管理機制,衛生署將比照美國之作法,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請加速辦理。至於在該組織成立前可能遭遇的問題,可透過「處理大陸食品污染事件跨部會任務小組」運作機制處理,如有必要也可報院協助處理。
(四)在處理本事件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各部會的風險及危機管理仍應加強,請蔡政務委員及研考會江主任委員隨時協助,同時也凸顯了我國加入WHO組織活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再次證明我國在此一領域是一個負責任、有能力的國際夥伴。藉著此一契機,請衛生署與外交部儘速啟動專案小組,積極推動參與該組織的作為。

二、財政部陳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與「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方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首先感謝賦稅改革委員會的研議,財政部依據其研議作成具體改革建議,其中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預計將現行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額度適度提高,並擬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戶」改為「每人」計算,可普遍減輕全民租稅負擔,增加消費能力,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增進租稅公平。至於遺產及贈與稅制的改革,則與國際接軌,同時達到輕稅簡政目標,希望藉此次改革,建構更合理健全的租稅環境,促進整體經濟發展。請財政部儘速研擬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報院審查,以落實推動本兩方案。
(二)由於這兩項賦稅改革頗為專業,影響的卻又是每位納稅義務人,請財政部在對外說明的時候,參考邱副院長、中央銀行彭總裁及經濟部尹部長等所提意見,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讓民眾瞭解並進而支持本兩方案。

三、經濟部函送「臺灣智慧財產局與西班牙專利商標局間機關合作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四、本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我與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理總署簽署之銀行及保險業監理合作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關於教育部所擬「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第34條之1修正草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第13條之1、第18條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進福等研整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第34條之1修正草案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第13條之1、第18條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第6項中段修正為「…或民間團體、財團人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即刪除「政府捐助經費未達法院設立登記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之」)

二、教育部擬具「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草案,經曾政務委員志朗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同意由教育部再行研議。

三、本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擬廢止「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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