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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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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471次會議決議

日期:104-10-22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4年10月22日第3471次會議
一、花蓮至臺東於去年全線電氣化通車時,原希望能包括新自強隧道段。惟因該段工程極為艱鉅,施工過程所面臨的各項困難短期無法克服,因此,當時決定先以原線通車。但在全體施工人員努力下,現終能以創新工法突破階段性的困境,貫通新自強隧道,實屬不易,亦是國際工程界值得記錄的案例。
今天特別請交通部在院會上說明,並對工程團隊在惡劣環境下所做的突破特予以高度肯定。未來該工程仍有相當挑戰需要克服,請繼續努力,也請大家為這些工程人員加油打氣。
二、兩岸事務首長會議係陸委會與大陸國臺辦間溝通聯繫機制的一環,對兩岸關係互動發展歷程的開拓與延續、創新與深化,具有重要意義。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立言此次訪問大陸,參加第4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闡述政府大陸政策,增進兩岸理解與互信,本人要對夏主任委員及陸委會同仁表達肯定與嘉勉。
維持和平繁榮的臺海現狀,是當前絕大多數臺灣民 眾的共識,也是兩岸與區域各方的共同願望。7年多來,兩岸互動所累積的豐碩成果,得之不易,更應用心維繫;對於兩岸事務首長會議的結論,以及後續相關事務的推動,也請陸委會與相關各部會共同協力,具體落實,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與人民福祉續創佳績。
三、今年是臺灣光復七十週年,臺灣省政府將於10月25日重返70年前臺灣接受日本呈遞降書的臺北公會堂(現中山堂),擴大舉行紀念大會,深具意義,感謝林政務委員政則及相關同仁籌備的辛勞,請大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報告事項
一、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陳報「工程產業全球化全國會議籌備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我國能源、環保或交通等許多工程產業已具有國際利基與競爭優勢,本報告可視為工程產業走入國際市場的整體規劃,而工程產業全球化全國會議的舉辦,除了整合呈現業界與政府跨部會協商統合的推動策略外,更能具體宣示政府與業界協力推動的決心,在此對工程會的努力表達肯定之意。
(三)本案規劃推動相關措施所需的金融協助,財政部將以中國輸出入銀行為窗口,並建立「系統、整廠及工程輸出聯貸平臺」,以協助處理較大授信額度事宜。此外,為協助業者取得海外商機相關資訊,請各駐外館處落實並強化海外商情的蒐集,期能順利爭取海外標案,拓展商機。

二、外交部陳報「近年來我與亞洲新興市場國家關係發展與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外交部及相關部會近年來秉持「活路外交」精神,積極建立與東南亞、印度及土耳其等新興市場國家全方位關係,不僅大幅提升雙邊實質經貿成果,在教育、文化、觀光及勞工等領域的交流亦十分密切,並成功推動高層互訪,成果值得肯定。
(三)東南亞各國、印度及土耳其等新興市場國家將是下一波全球經濟成長的主要動能,請外交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繼續努力,加強雙邊經貿、文教、司法等合作關係,以及確實掌握當地的臺商需求,並積極爭取加入TPP及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以確保國家整體利益及長遠發展。
(四)為積極拓展印度新興市場,除經濟部國貿局原有「加強對印度經貿工作綱領」外,工業局也積極推動臺印產業合作,惟為集中力量,發揮更大效益,請經濟部先行整合國貿局及工業局對印度經貿及產業合作事項,並與相關部會建立跨部會平臺,期有效統合政府資源,進一步開拓印度市場,創造佳績。

三、文化部陳報「臺灣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挑戰與轉機」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博物館是匯聚人類文明與知識結晶的重要場域,文化部以文化傳承及弱勢平權作為未來發展重點,並以典藏研究為體,科學技術為用,不僅符合國際趨勢,也確實回應當前的社會需要;此外,亦積極拓展國際交流,讓全世界更瞭解臺灣,這些成果均值得肯定。
(三)為推動我國公私博物館朝專業化及國際化經營發展,政府已制定「博物館法」,並於本(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請文化部積極研訂各項子法,加強與各界溝通,希望在今年底前能完成相關法規的發布。
四、財政部函送「臺灣海關與波蘭海關間關於打擊關務詐欺行為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法務部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第3條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政則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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