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794次院會決議

日期:111-03-17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794次會議

民國111年3月17日

報告事項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陳報「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保障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15年前,本人初次擔任行政院長時,首度召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原推會),即在會中裁示將原住民族相關事務從內政部移轉給原民會,由原住民角度推動文化保存與傳承。蔡總統相當重視原住民族權利,近幾年從預算、法律、政策方方面面努力。原民預算由蔡總統甫上任時(105年)87億元,大幅提升至本(111)年近124億元,足足增加4成多;完善法規方面,除制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使各族族語都能獲得國家語言的地位,也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將原民教育從原住民學生擴大至全體國民,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

(三)在土地權益保障方面,政府體認無法以一部原住民族土地專法涵蓋所有管理事務,故採「分流立法」方式加以處理。在蔡總統上任後不到2個月,政府即訂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辧法」,本人上任後又接續擴大禁伐補償範圍,納入國家公園、國土保安用地等。至今受補償族人累計近19萬人次,核發補償金額逾82億元。

(四)政府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劃定24萬餘公頃國有地,保留供原住民耕作使用,為進一步讓該等原保地可直接回復予原住民,政府再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刪除必須要5年繼續經營期間後,方能取得土地所有權之限制,自108年1月施行至今,已有約3萬人受惠。政府或私人在公有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從事開發、利用前,也都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行使部落諮商同意權,在在展現對利用原住民族土地之尊重與溝通之誠意。此外,政府近年來陸續將原住民族保留地、傳統領域所遭遇之不同問題,各以專責法律處理,本次院會將討論之「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即係將原屬法規命令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以更加健全法源與管理體系。

(五)原住民族是這塊土地、這個國家的主人,但過去因外來政府的殖民心態與威權作法,原住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失去自己的名字、語言、土地與權利。蔡總統上任後,許多應該為原住民族做的事情,政府都誠心誠意一步一步在做,大家有目共睹,惟不可能一蹴而及,也不可能不顧及同為這塊土地、這個國家主人之2,300萬國人同胞平等、合作、互助、互惠之權利及基礎。希望原住民族在蔡總統誠心誠意,以及政府在各方面用心用力逐步落實之過程中,為這個國家、這塊土地共同努力,我們才能有更好的願景、更強大的國力,可以守住我們的國家及全體國人之平安幸福。

討論事項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經林政務委員萬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條例將現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規範原住民族土地回復、取得、處分、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具體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精神。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原民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