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97年7月17日第3101次會議
一、通貨膨脹是目前世界各國政府首要面對的挑戰。我國在邱副院長領導的穩定物價小組積極運作下,國內物價與其他國家比較,維持了相對的穩定。基本上,我們一方面尊重市場機制,一方面也設置平價商區作為緩衝,同時積極查緝囤積、機動調降進口關稅等,綜合這些措施的效果也逐漸顯現之中,希望全國民眾對此要有信心。
二、關於在臺泰緬學生提出相關訴求一事,感謝內政部廖部長的迅即處理,後續仍請邀集僑教相關單位協商,提出更妥善的處理辦法報院,如有必要可簽請政務委員來做跨部會的協調,希望能在兼顧公平、人權及人道的原則下,根本澈底的解決此一問題。
三、立法院本會期即將於明(18)日休會,目前尚有「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及「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提名人選行使同意權等6個案子希望能夠順利通過,所以現在是很關鍵的時刻,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在最後關頭跟立法院再作協商。我們深切期待,立法、行政兩院都能以全民福祉為重,理性溝通,以和諧的議事效率進行各項議案的審查,展現國會與行政部門「苦民所苦」、造福全民的決心,齊心協力使臺灣順利通過這次國際上所帶來的挑戰。
為把握立法院休會前的黃金時間,使上述議案順利通過,請相關部會持續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展現最大誠意,全力爭取支持這6個案子的通過,並為下一會期兩院間的良性互動展布新局。
四、上週發生臺商在馬達加斯加北部外海沉船事件,令人遺憾。本事件處理的過程中,外交部未能在接獲民眾報案的第一時間及時通報並做出妥適處理,應確實檢討。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希望所有行政部門都應對非上班時段通報機制的SOP,做一個全面的檢討和測試,尤其要站在通報民眾的立場來看問題,以期能有效的達到通報目的。
五、中央氣象局已發布卡玫基颱風警報,未來若颱風路徑不變,可能是今年第一個直撲本島的颱風,請中央氣象局確實掌握颱風動態,適時發布颱風消息,並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廖部長督促相關部會及地方首長嚴加戒備,全力執行災害應變工作。
今年6月間瞬間豪大雨造成中南部地區農產損失及淹水的災情,本人曾前往實地勘災,凡是有事前把下水道和疏濬工作做好的地方,災害就大幅減輕,沒有做好疏濬工作的,災害就相當嚴重,所以請本院災防會協同相關部會及縣市政府在颱風風雨來襲前,儘快確實做好排水清淤的工作,以減輕災害。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等15個部會陳報截至本(97)年7月9日止法規鬆綁之辦理情形,經本院法規會彙整竣事,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請各部會持續檢討各項鬆綁政策相關法規。
二、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報「財經法規鬆綁工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鑑於「管制革新」是確保政府有高品質與有效治理能力的基本方式,經建會此次彙整的法規鬆綁項目,已完成的財經法規有32項議題,另有67項財經法規鬆綁議題將陸續於本(97)年底前完成,至於其他工商團體建議修正的,我們也將以滾動式的檢討持續辦理。
(二)由於法規鬆綁的工作涉及不同的層面,不論是從「法規使用者的角度」由下而上提出的修正意見,或是從「建構未來願景的角度」由上而下的希望法律配合調整,其實都需要透過整合,才能兼顧不同的面向。因此,希望經建會能在一定時間內,提出一個更理想的鬆綁或修法模式,各位政務委員在當中也應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能夠自不同的角度整合出修法意見,以求周全。
(三)公務機關推動鬆綁的過程中,首先要鬆綁的是思維,不一定侷限於主管的法規,凡與你業務有關的法規,如有修正意見,都可以提出,部會之間透過橫向的聯繫,把法規修正得更為妥適,讓業務的推動更為順暢。其次,部分法規鬆綁後,一定要澈底檢討,那些事項不需要就不要再管了,千萬不要鬆綁後又重綁,以免阻礙國家的發展與競爭。
三、本院衛生署函送「臺美公共衛生暨預防醫學合作計畫綱領第三號執行辦法」,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經濟部擬具「深耕臺灣、連結全球-大陸投資金額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
院長提示:
(一)馬總統在5月20日總統就職演說時已揭示,臺灣是一個海島,從歷史來看,開放則興盛、閉鎖則衰敗,因此,我們要堅持開放、大幅鬆綁、釋放民間的活力、發揮臺灣的優勢。另外,從經貿角度來看,中國大陸是我國廠商對外投資金額最大地區、第1大出口市場及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務實推動兩岸經貿,是臺灣經濟進一步提升的重要關鍵。我們將以臺灣為核心,以全球為視野,唯有如此,才能引導企業立足臺灣、聯結亞太、佈局全球。
(二)本方案對大陸投資金額上限的鬆綁,是兩岸經貿動態調整重要之ㄧ環,對已在臺灣設立營運總部的企業,給予更彈性的資金運用空間,將有助企業「根留臺灣」,引導資金回流,並持續擴大在國內的投資及致力於技術的提升;另針對跨國企業的臺灣子公司,完全取消其對大陸投資金額的限制,可使臺灣和跨國企業所建立綿密深度的關係,以提升臺灣在國際和亞洲區域經貿體系的地位,彰顯臺灣經濟的高度自由開放,讓國際投資人對於臺灣市場具有更大信心,確保國際資金持續挹注臺灣市場,有利國內經濟永續發展。除了鬆綁投資上限的實體面,本方案也簡化審查方式,加速行政作業流程,有助於行政效率的提升,及因應商場商機的把握。
(三)至於本方案後續須配合修正的相關法規,請經濟部與金管會於2週內完成,8月1日正式施行,另請經濟部及相關部會給予國內企業必要的協助與輔導,並請新聞局加強對民眾清楚說明。
二、經濟部擬具「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朱政務委員雲鵬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