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第3936次會議
民國114年1月23日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交通部共同陳報「0121嘉義大埔地震」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嘉南地區在1月21日凌晨發生地震之後,我在第一時間即前往臺南等地勘災,並要求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全力進行救助。在此特別感謝地方政府,以及在第一線執勤救災的軍警消醫護同仁、民間團體,共同將災害損失降至最低。
(三)地震過後,部分地區的公路、水電有發生中斷的情形,經各單位積極搶修,已經恢復穩定。近期各地仍有發生餘震的可能,請各部會預劃及備妥春節緊急應變人力,以因應後續可能餘震造成的突發性災害。另外,因地震造成道路、橋梁、學校等公共設施損害的情形,請各部會主動徵詢地方政府的重建需求,並儘速提報工程會專案審議,完成災後復建工作。
(四)我已請內政部等比照花蓮0403地震經驗,啟動災後搶救及救(協)助作業,內政部國土署也成立「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專案辦公室,主動提供民眾相關的諮詢及救(協)助申請等服務,也請衛福部、金管會、勞動部、內政部等主動協助民眾,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處理救助協助事項申請及發放作業,尤其因地震住家受損的災民,請地方政府協助要有妥適的安排,可以讓災民過個安心、溫暖、不孤單的年。
(五)最後,也請氣象署持續監測地震活動,積極精進地震觀測網與相關資訊設備,強化防災教育宣導並發展多元警報,至於方才所提新增提前預警門檻等建議,也請運用新科技妥為規劃執行,協助民眾在面對地震時,能以正確、有效的方式保護自身安全。
二、本院主計總處陳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宣讀內容」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洽悉。
(二)首先要感謝副院長、秘書長、各位首長及列席的地方政府首長代表及所有的同仁們的辛勞及努力,但同時我也要向各位致歉。因為我們已得知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過立法院審議後,將會窒礙難行,不僅嚴重影響未來中央政府各項政策的推動,也會影響所有為民服務的工作量能。尤其,從今天主計總處的報告中,我們更深刻感到對所有部會的嚴重影響,有的是大幅刪減;有的是大幅凍結,解凍是需要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時間上更無法掌握,許多新年度要辦理的業務將不能依序正常執行,已產生不確定的狀態,影響所及,豈止是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及所有人民。因此,基於對國家人民及維護憲法的責任,我們必須挺身而出,做憲政上的救濟,全力為維護中央政府財政及行政量能努力,為此,在今天的院會上,特別請報告中所列受重大影響的部會首長依序發言,將我們所蒙受的預算刪減遭遇及影響記錄下來,在歷史上可以做個見證。
(三)感謝包括經濟部郭部長、國防部顧部長、數發部黃部長、內政部劉部長、外交部林部長、文化部李部長及秘書長為所管政策、政務及民生上的種種影響提出說明,我也逐一予以回應。首先是經濟部預算被刪減的1,037億元及凍結的94億元,對百工百業的影響不言而喻;其次是國防部預算刪減的84億元及凍結的900億元,已然是弱化國防,常言道「兄弟鬩牆、外禦其侮」,即使兄弟間意見再不合,也不能弱化我們守衛家園的能力;接著是數發部編列87億元,竟刪減達36億元及凍結20億元,在全球皆致力發展AI的世代,臺灣的國會卻是反其道而行,妨礙我國AI的發展;另外與國人關係最直接的內政部,預算刪減30億元及凍結89億元,其中業務費不僅直接刪除20%(5億元),更凍結30%,等同一半的業務費不是無法動用就是不知何時才可動支,包括空勤總隊的飛行安全及救援行動或是災後復建等工作,甚至是民眾最關心的租金補貼及社宅興建等,都會受到影響;此外,外交部預算刪減14億元及凍結41億元,其中包括駐外館處等業務費被凍結50%及全數刪除媒體宣傳費,更是毫無國家觀念,將嚴重打擊我國對外關係的發展;而看到文化部李部長更因文化預算的刪除難以抑制內心的激動,這不僅是身為文化人的使命感,也是因為憂心會影響我國參與114年大阪世博會及打擊黃牛等重大業務的推動;至於最後秘書長提到的本院預算,刪減了2億元及凍結5億元,比例極高,不只全數刪除新聞傳播業務經費,也全數刪除聯合服務業務的經費,對政府重大政策的傳達及地方服務中心的運作影響甚鉅。但即使我們所面臨的情況是如此艱困,仍請各位首長要盡其所能將種種衝擊降至最低,也請各部會要對外積極說明。至於過去1年當中,已核定的各項地方補助計畫,為因應當前的情勢,也請秘書長協助通盤重新審視。
(四)本次立法院刪減的預算明顯集中在某些特定項目及機關,包括國外旅費、特別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均刪減60%,又監察院及本院業務費分別大幅刪減96.5%及46%,已嚴重影響機關基本運作維持;以及方才提到的經濟部刪減1,037億元,國防部刪減84億元、凍結900億元,數發部刪減36億元,內政部刪減30億元,文化部刪減11億元,將造成各項業務推動窒礙難行。至於歲出通案的刪減數,雖然仍要做最後的確認,惟無論如何都較近3年平均刪減數291億元,高出6、7倍之多,嚴重影響政務推動,本院將循憲政機制進行相關救濟程序,否則國家將無法正常運作,政策無法順利推行,人民無法妥善照顧,也無法落實過去8個月來大家集思廣益的各項國家施政方針。
討論事項
一、編具本院向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提出之書面施政報告(初稿),請核議案。
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6條規定,本院應於每年2月1日前,將上年7月至12月之施政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感謝各位政委費心協助審閱本院向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提出之書面施政報告(初稿),惟目前報告的內容勢必需要重新有所調整,但期間不僅適逢年假,報告印送所需經費目前亦無著落,因此,本院將以最簡單的方式及最基本的原則於年後再行函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