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長 提 示:
一、本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將於本(一)月十八日休會。依據立法院職
權行使法規定,本院送請審議的法案若未能於會期結束前及時通過,隔
屆即屬無效。因此請主管機關積極協調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儘速完成下列
各案的審議:
(一)今年為了提振景氣,我們投入八仟一佰億元來辦理公共建設,各機關
認真推動,使執行率超過九成,令人欣慰,但相形之下,九十一年度
公共建設的經費就顯然不夠充裕,上週在野聯盟還決定大幅刪減預算
,勢將遲滯國內景氣的復甦。除了請相關部會尤其財政部、主計處盡
力協調立法委員支持外,如果「公共債務法」能如期修正通過,預計
每年約可增加九百億元經費投入公共建設,對提振景氣將有莫大幫助
。
(二)「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條及「土地稅法」第三十三條兩修正案,係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的法案,連同日前送請立法院亟需其於本會期
通過的法案共二十五案,都是在經發會中已獲共識而為當前施政所迫
切需要者,現在會期僅剩十餘日,希望各該法案的主管機關全力協調
完成立法。
(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修法問題,經本
院與司法院、法務部協調結果,已完成增訂日出條款,以及修正十九
條條文配套的共識,俊雄也與司法院翁院長、立法院王院長會面協商
,希望立法院在審議這項法案時,能支持司法院和法務部達成的共識
,儘速完成修法工作,以順利跨出司法改革的第一步。請法務部隨時
注意立法院本修正案的審議情形。
(四)地方政府財政多極拮据,但是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尚有一百九十四
億元補助地方的小型工程款仍遭立法院凍結,影響地方建設至鉅。請財
政部、主計處等協調立法院儘早解凍。
二、關於九十二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分配的問題,財政部已會同主計處
及學者、專家成立專案小組全盤檢討後,研提公式化、透明化調整改進方
案,並於去年底邀請地方首長研商以謀共識,惟地方政府仍有不少意見,
仍請財政部儘速與各地方政府多方溝通協調,並且把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以
詳盡的書面資料說明,使其充分瞭解。
對於本案,俊雄願在此再表達一下個人的立場。俊雄認為,政黨都已經輪
替,
執政黨只有在政策及施政上爭取民眾的認同,才能贏得繼續執政的機會,因
此任何施政都不可能也不應再有一黨之私,而應站在公正持平的立場,釐訂
可長可久的制度,方屬正辦。俊雄深信,只要一本大公、廓然無私,沒有解
決不了的問題,統籌分配稅款亦然。特以此與各位共勉。
三、經濟部、陸委會提出「我國加入WTO相關政策說明」報告案,經建會、
農委會並就其主管部分補充說明,均准予備查。以下各點請相關機關注意
辦理:
(一)我國於今(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正式成為WTO會員,今後將可以
平等地位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台灣經濟發展也將邁入新的里程碑,
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這裡,俊雄要特別嘉勉各相關部會為加入W
TO及各項因應準備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與貢獻,同時也要指出,入
會後政府的責任將更為加重,期望各機關再接再厲,全力推動加入
相關的因應調整工作,以開創台灣經濟發展的新紀元。
(二)我國成為WTO會員,必須遵守其規範,履行入會承諾,請各部會
確實依據WTO相關法律及行政規章,訂定配套措施,積極落實執
行。
(三)加入WTO後,對台灣經濟發展、兩岸經貿關係及國家整體發展將
有深遠影響。各有關機關應密切注意對國內經濟的短期衝擊,尤其
是農業部門,必須盡最大努力做好因應工作,保障農民及業者應有
的利益。同時,各機關也要採取更積極的作為,釐訂各產業部門及
整體經濟的長期發展方向及具體計畫,以逐步實踐「深耕台灣、佈
局全球」的新世紀國家經濟發展願景。
(四)在加入WTO後,我國將承擔更大的國際責任,我們除應積極參與
國際事務,扮演建設性的角色外,並應秉持WTO促進貿易自由化
、增進全球經濟福祉的精神,積極參與WTO新回合多邊談判及各
項複邊談判,拓展與各會員之關係,並加強與其他重要國際經貿組
織之聯繫,以提升我國在國際經濟的影響力。
(五)加入WTO後兩岸經貿之開放措施,應該給予國內產業一定的調適
時間,請主管機關善用調適時間,切實建立完整之配套管理措施,
協助產業妥善因應。各項政策調整應掌握兩個基本原則:第一,在
穩定安全基礎上,促進兩岸經貿發展;第二,優先推動可操之在我
部分。至於WTO規範的因應及兩岸互動與協商問題,請陸委會會
同有關單位加強規劃推動。
(六)加入WTO兩岸經貿政策之調整,應依照經發會的共識推動,並優
先處理兩岸商品貿易調整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不涉及修法
部分,包括開放兩岸貿易商直接交易、第一階段擴大開放大陸物品
進口及強化大陸物品進口防禦機制等,應於本(一)月十五日前完
成開放行政作業。至於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部分,應配合兩岸人民
關係條例修正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積極推動。以上優先推
動事項之細部規劃以及相關法制作業等,請邱秘書長召集有關機關
儘速會商定案。
(七)加入WTO後的各項因應工作及參與WTO活動所需相關人力及經
費,各部會應確實檢討,如有需要,應即著手規劃人力資源調整必
要之預算編列,同時必須長期規劃並落實執行相關之人才培訓計畫
(包括訴訟人才),以因應我國入會後處理WTO相關業務之需求。
(八)為加深各界及民眾對WTO規範及加入WTO後政府各項因應政策
的了解,請各部會持續進行相關宣導活動,俾能結合政府及民間力
量,做好各項長、短期因應工作。
四、內政部營建署所報「開發審議公平正義圈成果報告」,洽悉。內政部為建
立透明化、標準化、合理化與法制化的土地開發許可制度,針對多年來開
發許可制度發展所遭遇問題,從全方位角度作檢討及改善,使整個審議機
制更加健全,更符合公平正義理念,其努力值得肯定。希望賡續配合國土
綜合發展計畫法的立法,再求精進,以達簡政便民。
置,剛才人事行政局報告了協調安置情形,除了感謝該局的努力外,也感
謝各機關的協助與配合。政府機關持續精簡及加強人力運用是本院的既定
政策,除了人事行政局應繼續努力,各部會也應積極配合。
討論事項
一、國民大會函送「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擬由院函轉立法院審議,請
核議案。
決議:通過,函轉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