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645次院會決議

日期:108-03-28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645次會議

民國108年3月28日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太陽光電計畫推動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我國推動能源轉型,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應達20%,其中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是重要發展主軸。離岸風電已完成招商5.5GW階段性目標,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新增1520MW,亦達成計畫目標。感謝經濟部與相關部會之努力,未來也應按部就班,依分年度目標推進,於2020年完成6.5GW,2025年完成20GW之設置目標。

(三)各部會由副首長督導之綠能推動平臺,請持續辦理並落實管考機制,如需跨部會協調,請龔明鑫政委協助。現有推動有成之案例與示範,請經濟部加以宣傳,讓人民瞭解政府之努力及人人都可為能源轉型共盡心力。

(四)能源轉型不僅是經濟部之業務,更是國家重要政策,請有關部會共同努力,在「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原則下,達成非核家園之目標。

二、本院環境保護署陳報「大型柴油車排放污染改善精進方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改善空氣品質是全體國人共同之期待,行政院於106年12月即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從「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其他污染源」多管齊下,以達降低空污之目標。中央政府在防制空污上,不僅應跨部會合作,更應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不分藍綠,一起維護國人健康。

(三)過去政府為改善大型車排放污染而訂定車輛淘汰年限,引發民怨,本次院會提出之精進方案,已調整方法,只要車輛符合出廠時排放標準,即可正常使用,不再強制淘汰;對於無法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也提高汰舊換新補助額度。政府以更體恤之作法,擴大補助範圍或加碼補助,提供信貸、利息補貼,再加上降低貨物稅,減輕人民負擔,鼓勵汰舊換新,達到空污減量之終極目標。

(四)近年來在中央、地方政府及國人共同努力下,紅害天數已逐年下降,但仍有進步之空間。請環保署及相關部會持續與老車車主及社會各界溝通,用簡單明瞭之方式加以宣導,請國人共同配合推動。也請各部會謹記,各項政策在擬訂時,應有更周延之規劃與配套措施,做出更貼近民意、可行之政策,並讓人民瞭解,才能與政府齊心努力,這才是達成目標最快速、最有效之作法。

(五)另外,台電公司今年以來,針對台中電廠已降載130餘次,降載電量達14億度,請經濟部會同台電公司提供臺中市盧市長相關正確資料。

討論事項

一、編具「行政院109年度施政方針(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由院分行各有關機關。

(二)請各部會首長詳實檢閱,如有修正意見,請於今(28)日下午5時前送本院綜合業務處彙整。

二、經濟部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讓產業安心拚經濟,土地得到保護,環境得以永續發展,本次修法規範農地不可新設工廠,既有工廠不得污染、危及公安,針對未登記工廠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處理,以達成「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之目標。請經濟部等有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積極執行相關輔導工作,工廠如有污染之情形,應輔導進入有污染處理設備之工業區;如有危及公安亦應輔導改善相關設施,讓少數危及公安或環境污染之工廠能夠儘速轉型升級或離場,避免再有危害情事發生,也讓合法業者可以長期經營,使「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之目標都能兼顧。請相關機關積極對外說明,讓民眾能夠瞭解政府此一良法美意及積極作為。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大陸委員會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修正草案,經羅政務委員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今(108)年1月2日,中國發布「習五條」,提出「一國兩制臺灣方案」及「民主協商」,具體化統一臺灣進程。面對中國近年不斷對臺政軍施壓、統戰分化、經濟利誘,嚴重威脅臺灣國家安全與發展,政府有責捍衛國家主權,必須為維護國人自由民主人權之生活方式,建立更堅實之民主防護網,這也是臺灣人民一致之要求。

(三)本次修法,針對兩岸政治議題協商談判,明定應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在開啟協商前及締約後,應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之修憲高門檻要求,再由行政院將協議草案交付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始為通過。以修憲門檻之國會雙審議,再加上公投程序,落實談判公開透明、國會監督及人民參與。此外,也明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之項目。

(四)本法案對完善國家安全防線,捍衛國家主權與整體利益,至關重要,請陸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四、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文化部所擬「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條例之制定係為完備我國電影及視聽資產文化保存之專業中介組織,有助臺灣影視文化資產典藏與發展。請文化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三)至新北市侯市長所提新北市如新莊電影文化中心、鶯歌美術館、板橋特專三等相關文化重大建設,請文化部積極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瞭解,並予協助,希望能做到最好,可長可久,以謀求民眾最大福利,並滿足最大需求。另外,本院也將全額補助金山中角灣衝浪基地,請新北市政府在期限內完成相關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以利後續推動,早日完成我國際級的衝浪基地。

五、為加重再犯酒駕及致人死亡或重傷刑責,法務部及國防部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酒後駕車等不安全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公共交通秩序,導致無辜死傷與無數家庭破碎。前(26)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針對酒駕行為加重行政罰,本案修法加重酒駕再犯肇事致人死亡、重傷害之刑責,都是為嚴加抑制酒駕行為,維護國人安全。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提供國外相關案例,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與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國人都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以回應社會各界之期待。

(四)另,羅秉成政委提及美國加州法院實務上所謂「隱含的惡意」,應即我國刑法規定之「不確定故意」,也等同故意,且參諸國外相關案例,對於酒駕致死,不論是否為累犯,只要確實有隱含的惡意、不確定故意,都以殺人罪論處。又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也特別籲請司法院所屬法官在量刑用法上,能適法適度,以符合社會期待及國人的要求。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