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一、聽了臺灣省政府及農委會所做瑪姬颱風災情及處理措施報告,萬長首
先要對各級機關相關人員犧牲假期,不眠不休,全力進行各項災害防救
工作,表示感謝。除臺灣省政府等相關機關應儘速辦理復建工作及農委
會儘速辦理災害救助及紓困貸款外,以下幾點意見,請大家特別注意辦
理:
(一)目前已進入颱風豪雨季節,內政部及各級政府應密切連繫,儘早
做好相關的防救措施,加強防災宣導。
(二)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業務組織調整後,各項業務歸併到中央各部
會,地方上如發生重大天然災害,雖然臺灣省政府主席也是責無旁
貸的應即加以關注,但是各相關機關的首長也應立即站到第一線,
面對民眾,解決問題。
(三)防汛期將近,基隆河治理工程的初期實施計畫,經濟部應積極協
調相關機關,儘速依既定計畫及期程落實執行,避免災害再度發生
。為了保障民眾的身家安全,必要時應拿出強勢作為,以展現政府
施政的決心。
二、比利時畜產品受到戴奧辛污染事件,引起世界各國關注。我由該國進
口之乳品及畜產的檢驗情形如何,主管機關應確實做好為國民健康把關
的工作。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劉副院長儘速邀集經濟部、環保
署、衛生署等相關機關研採對策,迅付實施。
報告事項
一、外交部函送我與布吉納法索政府防制沙漠化特別計畫財援議定書,請鑒
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二、交通部函送中美「APEC電信設備符合性評鑑相互承認協定」,請鑒核案
。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三、本院勞工委員會函送「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越南經濟文
化辦事 處有關派遣及接納越南勞工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本院衛生署重擬「醫事放射師法」
草案等法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醫事放射師法草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均修正通過,送請立
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
(一)醫事放射師法第三條中段修正為「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八條第一項中段修正為「所在
地衛生主管機關...」。
(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末句修正為「於輸入時委
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前項之措施。」
二、本院環境保護署擬具「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經黃政務委員大洲等審
查修正為「土壤污染整治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第三條及第三十七條中「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均修
正為「直轄市政府」。
院長提示:「土壤污染整治法」草案,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民生法案,可
以有效的規範土壤污染行為。最近發現少數有毒廢棄物亂丟亂埋的現
象,土壤及地下水均遭受污染,嚴重破壞環境衛生。本法案的制訂,
對整治土壤的污染情形將有很大幫助。希望各有關部會本於職權,依
據本法規定,積極進行國土的保衛工作。都市計畫及建管單位應有效
稽查管制採取土石、變更地形及土地使用之行為;農政機關應好好保
護農地,督導查察使用農地違反農業目的之情形;環保機關應加強廢
棄物清除處理體系之督導管制,並積極稽查取締違規清除處理廢棄物
;檢調單位及七月份即將成立的環保警察應相互配合,將破壞國土保
安及土壤污染的犯罪行為列為追訴重點。在消極面做到不再發生國土
破壞及土壤污染之行為;在積極面能保護國土,使每一寸國土都有適
宜的地力,永續利用。
三、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經酌
予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本院農業委員會函請廢止「農林事業人員任用條例」,請核轉立法院審
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五、內政、財政兩部會銜擬具「民營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
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五條、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經酌予
整理竣事,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發布施行,並函立法院查照。
六、經濟、財政兩部會銜擬具「民營批發業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
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五條、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經酌予整理竣事
,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發布施行,並函立法院查照。
七、交通、財政兩部會銜擬具「民營交通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
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經酌予整理竣事,請
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發布施行,並函立法院查照。
八、褒揚葉故將軍錕(醉白)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 總統明令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