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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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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801次院會決議

日期:111-05-05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801次會議

民國111年5月5日

報告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陳報「COVID-19疫情現況及應處作為」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仍為嚴峻,由於國人同胞的配合,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努力及協助,臺灣疫情得以一直在控制中。惟病毒變化莫測,更需政府即時有效應變,本人在今(5)日院會前的擴大防疫會議中已有多項指示要求相關部會落實。本(111)年1月迄今,已有14.7萬人確診,尤其近一週國內本土病例數仍持續上升,其中無症狀或輕症比例99.75%,重症48人比例則為萬分之2上下,遠低於各國,因此,現階段重點工作在確保醫療量能、維持緊急醫療體系順暢運作,以及減低高風險區地方政府行政負擔。指揮中心於昨(4)日持續滾動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並為擴大篩檢量能,已請地方政府增設社區篩檢站,招募300餘家耳鼻喉科、小兒科診所醫師加入PCR採檢服務,紓緩醫療院所壓力。「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亦於5月1日啟動,隔離通知書開立數位化,將有助大量減輕地方政府開立確診或隔離通知之行政負擔。有關地方政府反映系統功能的問題,感謝唐鳳政委協助督導已有所調整,務必確保平臺運作順暢,並請指揮中心加強宣導,讓民眾瞭解也會使用,尤其相關公益宣導短片,總統及本人皆有要求必須確實發揮宣導作用,如近來隨著確診人數的增加,為避免民眾不知所措,短片內容即應更新提供有用的資訊,如「第一時間要做甚麼」、「跟誰聯絡」、「會有甚麼狀況」等,才能讓民眾安心。至於近來1922諮詢專線超量負荷問題,感謝國防部支援相關人力,目前刻正接受訓練。該等同仁所代表的就是政府的耳朵及嘴巴,在此也要求國防部所選用的人員不僅口齒清晰,更重要的是具有服務的熱忱及同理心,得以安撫民眾的焦慮。

(三)特別感謝副院長持續協助快篩試劑得以總調控,而為因應疫情發展,指揮中心已緊急徵用及進口快篩試劑,全力充裕供應量能,目前已進口國際知名大廠快篩試劑作為實名制販售,每日可提供200萬劑至全國5千個據點,供有需要的國人以每劑100元取得,同廠牌該價格與美國、德國、法國、英國、日本、泰國、新加坡等主要國家的售價相比是最便宜的;但有媒體刻意以不同廠牌的價格做錯誤的類比,請各位首長協助加強澄清。除實名制供貨外,中央將依照各縣市確診與居隔人數比例,提供地方政府免費快篩(近一週內已提供210萬劑);而學校停課後復課所需的快篩試劑,也由教育部統一調度提供(已提供70萬劑),感謝教育部潘部長及所屬同仁能快速有效因應。此外,政府也協調國內廠商持續增加產能、進口商加速增加進口量,以因應國內需求。昨日經副院長召集相關部會協商後,6,000個超商據點將可販售快篩試劑,國人如有緊急需求,可在超商購買1劑,惟價格因考量廠商合理利潤,將高於實名制,除請指揮中心加強說明外,也請副院長、經濟部協助讓超商儘早鋪貨販售。

(四)對於大專校院確診或隔離的學生,應以返家居家照護、隔離為主,如學生無法返家,學校應協助提供適當的隔離、檢疫宿舍,惟校方如確實無法自行安排,則請交通部協助協調附近防疫旅館供學校使用,如宿舍與防疫旅館量能仍有不足時,再向指揮中心申請安置於集中檢疫所,請教育部、衛福部及交通部通力合作,讓孤身在外的學生獲得照顧,也請教育部加強向學生說明。此外,考量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較短,且為兼顧國內防疫量能,指揮中心已宣布自5月9日起,將國外入境檢疫天數由「10+7」縮短為「7+7」(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本週(5月3日、4日、7日)並將有共近350萬劑莫德納疫苗抵臺,疫苗相當充足。由於此波疫情死亡個案,有5成以上完全未接種疫苗、近7成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請指揮中心持續宣導推動重點族群完整接種疫苗,也請國人同胞儘速完成3劑接種。另,國小兒童自5月2日起陸續展開接種莫德納疫苗作業,請教育部、指揮中心持續監測學童接種疫苗運作情形,並與家長密切溝通,多給予接種學童關懷照顧。又首批2,000劑兒童專用的輝瑞BNT檢測用疫苗亦於昨日運抵臺灣,請衛福部加速進行實驗把關測試,期能儘速提供家長多一種選擇。

(五)過去在疫情嚴峻情形下,臺灣猶能創造11年來最好的經濟成長率,不僅如此,無國界記者組織於5月3日公布2022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臺灣排名較去(110)年又進步5名,在108個國家中從第43名上升至第38名,比日本、韓國排名更前,是亞洲第1名;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公布本年第1次「投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臺灣排名也較去年進步,排名全球第3名,此外,標普全球評級(S&P Global Ratings)日前更將臺灣主權平等由去年4月的AA調升至AA+,肯定臺灣經濟表現,該等評比成績皆來自於國際間權威且嚴謹的評比,在此肯定所有同仁的努力,雖不敢以此自滿,但也無需因部分媒體刻意抹殺而妄自菲薄,請各位同仁在防疫、經濟與正常生活的路上繼續努力,尤其目前正值防疫最後一戰,面對確診數持續上升但仍未到高峰期,以及死亡人數也隨之增加之風險,仍請同仁一秉過去的堅持面對挑戰,希望可以贏得最後關鍵一役,安然度過,恢復正常生活。

二、法務部陳報「臺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人權是每一個人民的基本權利,更是現今的普世價值,但當中經歷的漫漫長路崎嶇且難行,前人為此前仆後繼,不計其數。過去多少帝王將帥或為遂其開疆闢土的私欲,一將功成萬骨枯,「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人民在帝王將帥的眼中只是個數目字。時至今日,人權觀念已然成形,但即使科技發達帶動全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全世界70餘億人口中,仍有地區為飢荒所苦,缺乏醫療資源,或是苦於戰亂,這一代的臺灣人則何其有幸,不僅豐衣足食,擁有健全的公衛醫療體系,更能在此談論人權,無所忌憚。但我們不敢自滿,在前人犧牲奉獻的餘蔭下,更應致力人權之維護,即使人有智愚之分,有貧富之別,正所謂「一種米養百樣人」,我們尊重包容彼此的不同,並照顧弱勢,只要努力,各人頭上一片天。這是不可剝奪也不容他人壓制、傷害的權利,也是政府對人權的實踐,因此,行政院除提出同婚專法外,為使全國學童不因家庭社經地位而有不同待遇,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獎勵金由3.5元調高到6元,本(111)年5月再加碼4元調升至10元,偏鄉則由10元調高為14元;此外,本年9月也將實施「班班有網路 生生用平板」,未來政府將更加努力讓生活在這塊土地的全體國民可以安居樂業。

(三)聯合國自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歷經50餘年,九大核心人權公約才逐步到位。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仍然自主承諾履行國際人權公約,一方面為與國際接軌,二方面也藉此讓世界看到臺灣在人權上的努力與成績。九大人權公約截至目前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尚未國內法外,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等五部人權公約已國內法化,並針對各個人權公約提出國家報告,邀請國際專家學者來臺審查,「自主承諾、在地審查」的臺灣模式在國際上普遍獲得肯定,甚至有許多國家想要仿效,許多權威國際級專家也因親自見證臺灣的表現,主動四處為臺灣宣揚,這也是最好的宣傳之一。

(四)過去,在各個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多次建議臺灣應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藉由訂立明確目標、指標及基準,落實公約義務。今天,我國秉持人權立國精神,提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是臺灣在人權發展上又一重要里程碑,代表臺灣不只願意承諾並自主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義務,更展現面對不足之處願意檢討改善,以積極回應國際社會與民意反映需迫切解決的人權問題,讓我國人權標準不斷向上提升。感謝羅秉成政委及林萬億政委的持續督導,由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綜整提出本計畫,囊括八大人權議題,透過多元參與(包含政府機關、70餘個民間團體、學者與各界代表),公開透明的程序制定,讓國家政策與人權價值得以調和、接軌;在子議題方面,除將力求對處境不利群體(如: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移工與LGBTI等)的平等與不歧視外,在新興人權議題方面,如氣候變遷、數位人權、居住正義與強化生命權保障等,也都有具體行動與績效指標,例如近期在院會中提出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防制數位科技對人權的侵害、致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推出擴大租金補貼方案等。本計畫核定後,請各部會確實執行各項行動,力求於所訂時程內達成各關鍵績效指標。此外,行政院於109年即提出「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同年12月亦在院會提出首部「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首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則在本(111)年4月21日院會提出,翌(22)日本人並核定行政院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再加上今天提出的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都是展現政府促使人權成為具體行動之決心。我國以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為準則、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為綱領,推動各項獨立的人權行動計畫(企業、漁業),層次分明,群策群力,藉由跨部會、跨公約協調整合,資源妥適分配,希望更精進落實各公約及人權業務,讓臺灣對人權的保障更為完善周延。

(五)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將於5月9日至13日展開,為確保國際審查委員得以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充分溝通、交流,慎重完成對該國家報告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政府排除困難,爭取仍以實體會議方式進行審查,在此感謝外交部等機關之協助,也請各有關部會做好充分準備,讓各審查委員能夠獲取完整資訊,瞭解臺灣近年來在人權方面的各項努力。

(六)有人說,「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這裡所講的「人」,除了「人情味」,其實更重要的還有「人權」。我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當時只是個30歲出頭年輕律師,站在軍事法庭為了民主自由、為了捍衛臺灣的人權而辯護,面對死刑的審判,尤其時值發生林義雄滅門血案,在當時肅殺的忐忑中,眾人都承受莫大壓力,但為了讓臺灣更前進,我們選擇站出來,這也是我對人權的堅持,對這片土地的感情,至今不變。相信有更多的人願為這塊土地國家犧牲奉獻,如日前我參加南橫復通祈福儀式,特別先去祭拜南橫開路116名殉職工程人員,感謝所有工程人員一鑿一錘,挺著風、淋著雨,揹著炸藥,一步一步築出往來高雄與臺東的道路。其中包括蘇進涇及陳武雄兩位段長,令人猶為感動的是蘇進涇段長兒子蘇俊銘克紹箕裘,所負責監工的正是以其父為名的隧道工程,蘇段長的孫女謝燦伃考上工程師後,更主動將公路總局三工處列為首要服務志願。此外,我也看過全副武裝的飛官,繃緊身上的每根神經,只為因應突發而來的狀態。因此,職稱、職銜絕不是評價一個人的依據,而是他們為這個國家、這塊土地的付出,這也才是真正的愛臺灣,在此與大家共勉。

討論事項

一、本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暨內政部等機關所擬「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49項組織法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行政院組織改造歷經十餘年,今日院會所提包括「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及「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49項組織調整法案,主要係因應氣候變遷,為推動淨零碳排、循環經濟或為改善廢棄物處理等符合環保潮流之「環境部組織法」草案、「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草案等,以及基於國家永續發展,為保育臺灣森林或健全林業政策所需之「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等。此外,亦含括因應商業創新經濟模式所需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等。至「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係為使臺灣觀光產業更具競爭力。猶記得本人第一次擔任行政院院長,當時來臺的日人1年有90萬人次,國人去日本1年則是110萬人次,在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前,來臺日人1年有200萬人次,國人至日本則高達500萬人次,二者差距更是日益加劇,未來觀光署成立後,除持續向國人行銷臺灣之美外,也可多向國人介紹不同國家的人情風貌,除日本以外,其實還有許多國家值得一看,以拓展視野,增廣見聞。

(三)感謝蘇人事長、秘書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及政委所付出的辛勞,尤其是施前人事長。此外,更要感謝原能會謝主委的體諒及配合,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何副秘書長、人事總處與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能一氣呵成,早日完成立法及修法程序。

二、國防部重行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戰略要域管制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正係為因應近年來時空環境變化及防衛作戰型態轉變,以符合作戰實際所需、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國防部擬具「兵役法」第44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法主要為使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官兵的遺族,同樣能受到政府妥善照顧,有助完備國家對官兵眷屬的照顧。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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