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3年8月1日第3914次會議
臺北市林副市長提及日前從媒體得知「創意私房」有任職該市國小教師涉案,建議是否有相關通報機制,以同步啟動輔導配套措施,可再做進一步研議,惟原屬「偵查不公開」的案件卻見諸報章媒體,請法務部責成所屬檢討,落實資訊不外漏。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國防部、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陳報「凱米颱風應變處置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本次強烈颱風凱米侵襲全臺,造成非常重大的損失。尤其造成11名國人不幸死亡,1名失蹤,以及904名的傷者,我要代表政府向家屬表達最大的致意及慰問,除了依現行各種法定機制所提供的相關慰問外,也請部會及地方政府首長能持續予以關懷。
(三)賴總統在7月26日、27日兩天親赴高雄及屏東勘災,同時間我到臺南、嘉義、雲林及花蓮瞭解災情,鄭副院長則赴宜蘭、南投及彰化,國防部顧部長及工程會陳主委亦分赴屏東及宜蘭,包括總統及我們行政團隊成員,都在交通許可的第一時間下,即分頭走訪災區,實地瞭解各地受損的情況,才能真正發現問題,提出人民所需要的解決方式。在此同時,我更要感謝所有地方政府首長都能充分掌握災情狀況,當中更有多位在第一時間即巡視災區處理問題,關心災民,讓我深受感動。
(四)在此也要特別肯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內政部劉部長全力指揮調度,包括要求即早做預防性的疏散、水庫調節性的放水等,發揮最大的功能,將災害的影響降至最低。此外,不只第一線的警消人員,包括農業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同仁都各自在工作崗位上全力以赴,如農業部在第一時間即明確告知受災農民可提供的協助,並即時展開作業,讓農漁民安心。經濟部所屬的台電、台水也在很短的時間內積極搶修,復電復水率都達到99%以上,儘速恢復人民的正常生活。交通部所屬的鐵公路工程搶修同仁,更為了讓中斷的交通能及早恢復通行,不畏艱辛,在山上落石不斷需涉水而行的艱困環境中,日以繼夜的搶修,而賴總統也請國防部全力支援協助地方政府所需。在這次風災中看到我們行政團隊大家一起動起來,展現最大的效率,我除了向在場的首長們表示最大的感謝之意外,更要代表國人向所有參與救災的弟兄們,表達由衷的敬意及感謝。
(五)面對風災的肆虐,政府要給人民的就是一種安心及依靠,因此,中央能即時回應地方的需求,提供協助,彼此緊密結合,人民就會安心,感受到政府是可以依靠,有所憑恃,才能勇於面對災害。我也請工程會成立「凱米颱風專案」,在未來的復建計畫可以發揮最大的效用,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及時啟動公共設施復建措施,由工程會做全面性的協助。至於所需的重建經費,主計總處已積極盤點所有可用的經費,今年將以移緩濟急的方式,優先支應最迫切的需求,也請地方政府核實提出申請。這次風災我們承受了超過以往的強降雨,但由於前瞻基礎建設及8年800億治水工程的推動,確實發揮了治水成效,但我們絕不會以此自滿,尤其治水必須結構性、系統性,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因此主計總處目前正在編列的明年度預算,我已特別指示治水預算要有通盤性的調整,希望及時補足地方迫切的需求。
(六)目前鐵公路的運輸在東部的和平-崇德及西部的嘉義-新營局部路段仍未全面搶通,雖然希望能夠按預訂的時程完成搶通,但是同仁的安全是最為重要,人力的調配要合理,請交通部妥為處理。此外,我也特別要求台鐵,除了邊坡安全告警系統外,也要輔以人力管理,確保鐵道運輸安全。另外,由於目前東部交通尚未全面通行,為補足東部運輸的不足,交通部已經調度新臺馬輪、澎湖輪及凱旋一號投入蘇花海運,如仍有不足,請交通部再協調加派支援。
(七)本次凱米颱風總降雨量已接近全國整年雨量的總和,超出部分排水系統的負荷量,政府將因地制宜,全面檢討。至於家戶淹水的補助,政府以50公分為界線,很難讓所有人滿意,在此也要向國人表示歉意。淹水如超過50公分,地方及中央政府都有補助,淹水50公分以下部分,賴總統更體恤中低收入戶生活上的困難,由中央加碼1萬元的補助。其他一般商家、中小企業如有淹水的情形,目前僅有租稅的減免,無法得到其他的協助,如何補強現行體制上的疏漏,請經濟部研議是否可由現行相關的災害復舊、復工貸款中提供一定的金額,協助商家延長貸款年限或是降低貸款利率,讓商家可以度過難關。
(八)面對極端氣候更頻繁的強降雨,除請交通部氣象署能及早提供更精準的氣象預測資訊,以利因應外。政府更將持續全力精進防洪防淹整備。對於這次風災所造成的災害,除了方才我提過在工作人員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希望鐵公路能儘早完成搶通外,對於農損的補助更要簡化流程從速認定,讓救助確實到位。此外,也請農業部加強農作物災後可能病蟲害的防治,避免再對農作物造成傷害。至於颱風過後,物價短期間雖有波動的情形,但絕不允許有任何人為的哄抬及炒作,相關主管機關務必要強力取締,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
(九)今天特別安排7個部會報告凱米颱風應變處置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就是為了讓我們留下寶貴的經驗,未來如再面對重大災害,將更能有效應變,最後再次感謝各部會首長這段時間的辛勞,也感謝副院長及秘書長在最短的時間召開災後復原相關會議,協調部會分工,以及所有地方政府首長為了災區居民勞心勞力,大家的辛苦人民都看得到,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當中所獲得的經驗可以讓我們更有能力、更為周延的處理問題,謝謝大家。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陳報「原住民族政策新藍圖」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今天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我要再度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表達最大的敬意。臺灣這個島嶼曾經唯一的主人是原住民族,現在中華民國臺灣則是我們所共同的國家及家園。原住民族積極地守護山林及土地,發展出豐富而獨特的文化,更與各族群共存共榮,讓多元價值與文化成為臺灣面向海洋、擁抱世界的珍貴資產,我也期盼全體國人也都能向原住民族朋友們表達敬意。
(三)八年來,政府在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成為國家的正式語言,立法落實原住民族健康權,修正礦業法納入原民諮商同意機制等各方面取得具體的進展。本院已經盤點各部會的資源、計畫與措施,未來除將在既有的基礎上,透過國家希望工程的推動,持續深化原住民族權益的保障,促進各領域的發展外,也會特別關注都會原住民在生活、教育、健康及就業等相關工作與政策的配合。
(四)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已獲致許多重大成果,相關工作即將進入行政機關推動執行階段,接續則交由本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辦理,請原民會妥適規劃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的推動工作,以落實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回應人民的期待。
討論事項
一、法務部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47條、第48條修正草案,擬由院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案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及第812號解釋之意旨,關於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等現行規定,不符罪刑相當原則,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爰修正刑法第47條、第48條相關規定。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法務部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7條之3修正草案,擬由院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正係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801號解釋,使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羈押日數,得以報請假釋之已執行期間內,以維護憲法第7條揭示的平等原則。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法務部擬具「律師法」第9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正明定由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的行為態樣,及於廢止律師證書前應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的意見,以完善我國律師資格及執業行為標準之規範,並兼顧律師自律自治,有其必要。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