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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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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963次院會決議

日期:114-07-31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14年7月31日第3963次會議

各位首長,上週六,我們在中華民國憲法的體制下,完成了一項重大的民主工程。看到許多公民團體展現了對國家時事的熱忱,以及期待改變現狀的決心及力量。這是一場前所未有,非常成功的公民運動。然而投票的結果,我們也看到有更多國人所期待的是要維持現有的政治機制及生態,以及對政府若干政策的不同立場。這也是成功展現另外一種人民的力量。
  雖然這兩股力量在之前或許有摩擦,或許有對立,但值得我們慶幸的是,即使經過這次的民主工程投票後,仍可以迅速恢復社會的和諧,展現我們是一個高度成熟的民主社會。因此,就結果而言,這是一場民主制度的重大勝利,但對政府而言,未來勢必要針對國家財政結構、各項施政優先順序、朝野溝通方式,以及人事上做更多明顯、具體及有效回應民意的調整。
  目前我們仍有三項最重要的工作,第一、中南部大雨災區的家園恢復工程;第二、對美關稅談判正值最後關鍵時刻;第三、如何在政治議題的討論過程中,可以迅速有效的取得朝野間的高度共識。在此我也特別就明天即將公布生效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表達行政院的立場,我們仍然堅持由行政院提出,但經過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特別條例有「憲法上」、有「法律上」的瑕疵,因為不論立法院是提出法律案或是預算案,如要大幅增加政府歲出,即須事先徵詢行政院的意見,同時要找出財源。這也是過去一年多我們一直強調卻被忽略的原則。因此,我們也有必要思考,要在適當的時間提出釋憲,依照憲法的體制尋求憲政秩序,以期杜絕行政立法有關權力分立的紛爭。
 目前對美關稅的談判正值關鍵階段,政府仍會堅持維護國家利益、產業利益,也維護國人健康跟國家糧食安全的原則底下,尋求未來臺美間更進一步緊密的夥伴關係,不過我們可以預期談判結果確立之後,對我國國內的各項產業,無論是出口或進口的影響,將與4月提出特別條例所推估的衝擊有所不同,因此,特別條例也必須要做全面性的調整。尤其是產業的支持。行政院將在確定臺美最終談判結果後,依國內外經貿情勢及產業需求,提出特別條例的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屆時期待行政立法兩院雙方都能就國際情勢及國內產業需求,共同努力在合憲合法的程序下,謀求完整的立法及預算過程,避免國家憲政秩序的紛爭。

 

報告事項

一、「0728豪雨、丹娜絲颱風災害應變作為及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工作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丹娜絲颱風對雲嘉南地區造成嚴重災損,近日又因西南氣流帶來豪雨,災區面臨更嚴峻的挑戰。政府為能因應災情之複合性及特殊性,特別設立「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由陳金德政委擔任指揮官,立即成立6大工作小組,協調各部會加速投入災區復原工作,請各部會全力配合,在此也特別感謝陳政委的協助。

(三) 執行災後復原重建,首重資源及時投入,除了第一時間所公布的「丹娜絲颱風救助方案」外,行政院也核定「家園復原慰助金」協助民宅修繕,以及「上工津貼補助金」加速施工人力投入,並提供「店家及攤商慰助金」擴大協助受影響的店家及攤商。豪雨導致的淹水災區亦比照113年凱米颱風所提供「淹水救助金」,協助災區家園重建。

(四)由於這次風災受損房屋經盤點後高達3萬多戶,政府經過研議後,認為有必要透過特別條例給予更長期、更穩定的支持。因此,行政院將會在近期提出「丹娜絲颱風風災復原特別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讓災後復原的各項措施有更大的後盾,以加強加速重建工作的力道及執行。

二、經濟部陳報「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 過去投入「8年800億治水」及「前瞻基礎建設治水計畫」,治理率已有顯著成效,淹水面積縮小,退水時間也加速,在此感謝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及承包商等所有的水利工程人員長期的努力。

(三)因應氣候變遷帶來極端降雨,防洪治水工程有必要長期持續投入,提高防災韌性。本計畫由中央各部會統籌合作、整體規劃,採用更精準、更智慧的系統性治水方法,協助地方政府改善縣市管河川及排水系統。

(四)屢次勘災,災民所遭遇的財產損失和生活不便,我們都感同身受,政府治水工程應加速進行。請經濟部修正本計畫,115年預算編列原則不變(可酌加急迫性的需求),後續則要加速執行,執行期程由6年改為4年,必須在118年完成,總經費維持1,000億元。

(五)請經濟部儘快修正計畫並報院核定,也請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全力達成「最小淹水面積、最快退水時間、最高安全標準」的3項目標。

(六)至於我們在訪視災區過程中,對於地方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治水防洪需求(如滯洪池的容量不夠大、道路箱涵阻礙排水功能、或是擴大抽水站規模及增加抽水馬達數量等),請水利署蒐集完整,並研議是否可以改善,如果能夠解決,相關的解決方式及辦理期程也要一併說明;至於因受限客觀環境無法改善的部分,則研議是否有其他解決的方式,都要與地方充分溝通,促進最基層的自主防災社區能與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資訊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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