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970次院會決議

日期:114-09-18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14年9月18日第3970次會議

一、感謝交通部伍次長說明了近日成形的兩個颱風動向及對臺灣可能造成的影響,除請交通部持續督促氣象署精準掌握颱風動態,以及早提醒國人加強防範外,並請內政部隨時掌握颱風資訊,必要時即啟動應變中心,同時請各地方政府嚴防颱風可能帶來的強風及豪雨,我們要以最好的準備,將可能的災害降至最低。

二、今天我受邀參加教育部辦理的師鐸獎表揚大會,在此也特別要向所有的教師同仁們的付出表達最高的敬意。

 

報告事項

一、本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報「海纜七法:強化海纜保護、確保民生服務、提升國家安全」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二、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分別陳報「因應少子女化對策:好孕三方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為落實總統國家希望工程「0-6歲國家一起養2.0」政策,政府積極推動各項政策,從各個面向,結合公私機構與企業,配置資源與支持措施,給育兒家庭最大的支持。

(三)政府在「因應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中,推出3項精進措施,包含2項既有措施加碼升級,1項全新方案:

1、自明(115)年1月1日起,擴大生育補助,在既有的社會保險給付之外,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生育本國籍新生兒,基於福利服務公平原則,也將補助10萬元。

2、自本(114)年11月1日起,實施「試管嬰兒補助方案3.0」,調高39歲以下不孕夫妻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至最高15萬元,對於各胎之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10萬元。至於39歲至未滿45歲首次及各胎第2、3次申請補助,則分別調高至13萬元及8萬元。另外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不分年齡、胎次,最高補助15萬元。

3、本年9月1日開始實施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減輕其取卵(精)療程的經濟負擔,在取卵與取精方面分別有7萬元及8千元的補助,以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的希望。

(四)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持續通力合作,加速完成相關法制及行政準備作業。也請各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以更多元的支持措施,營造育兒友善的社會環境。

(五)少子女化是當前政府要積極處理的重大課題,並已積極採取相關措施,希望可以提升國人生育率。因此,對於今天有媒體報導臺灣嬰兒死亡率連續20年高於其他鄰近國家,請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要全盤深入瞭解,並能即時提出有效因應對策。

 

討論事項

一、為強化防護我國海纜,數位發展部、經濟部、交通部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72條修正草案、「電業法」第71條之1修正草案、「天然氣事業法」第55條之1修正草案、「自來水法」第97條之1修正草案、「氣象法」第21條之1修正草案、「商港法」第15條、第65條之4修正草案、「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項法案,經林政務委員明昕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海纜防護對內攸關通訊、電力、輸水及輸氣等民生服務,對外涉及國家安全,今年以來多起權宜輪違規破壞我國通訊海纜事件,已嚴重影響國土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本次修法除明定違規態樣、增列過失犯為處罰對象及強化執法依據外,更加重肇事責任,提升執法效能,增訂犯罪工具、船舶可為沒收沒入之處罰規定,請相關部會配合本次防護海纜7部法案修正積極辦理。

(三)請交通部、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符合社會各界對本次修法的期待。

二、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之規定即將於114年12月31日屆期,為達成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本次修正延長相關優惠至119年12月31日。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