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407次院會決議

日期:103-07-17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3年7月17日第3407次會議
一、農委會近來持續推動「臺灣好米」文化,希望鼓勵農民種植精質好米,並鼓勵國人愛用臺灣好米,以提高臺灣米的價格及市場的競爭力,這個大方向已經過多次的討論,各部會也表達支持,農委會在今年初即表示不再收購二期稻作再生稻,但在推動的過程,應有更細膩的溝通或時間的調適。對於臺南市顏副市長所提希望能繼續收購二期稻作再生稻的訴求,請農委會協同臺南市政府一起做溝通的工作,讓制度能夠更順利推動,這點請農委會務必費心。
二、有關教育部蔣部長辭職一事,本人在此要特別提出幾點說明:第一本人非常器重蔣部長,並且珍惜感謝蔣部長對教育工作的貢獻,在最近爆發學者論文審查造假事件後,蔣部長即刻向本人說明情況,並保證他的論文絕無造假,更沒有涉入所謂的假冒審查人的弊案,本人亦自始至終相信蔣部長。蔣部長絕非如外界或有些媒體所批評有涉嫌假冒論文或偽造審查等情事,這點也經過科技部初步調查證明。但蔣部長考量外界易以其他一些細節來繼續作文章,而影響政府的施政及未來內閣的整體運作,因此才負起所謂道義上或政治上的責任。本人絕對不是因為蔣部長涉嫌假冒、偽造而同意蔣部長辭職,希望所有的閣員同仁對於蔣部長也應該要有這樣的信心。此外,有一些媒體報導因閣揆平常即對蔣部長不滿,更為了十二年國教或其他事情急著要與他切割,這種報導是非常惡毒的,且不是事實。本人對閣員一向極為敬重,如有任何事情,一定會與同仁當面討論,絕對不會因平常心生不滿,找到一個機會趁機讓他去職,在此要鄭重說明澄清。
針對學術界論文審查造假歪風,本人亦有幾點意見:近十幾二十年來,臺灣學術界為了要建立所謂的公平客觀學術期刊論文審查制度,而大量推動國外的SCI及SSCI制度,所謂的SCI就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期刊的科學引用索引),SSCI是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社會科學期刊引用索引),這兩種制度皆有其一定的便利性,讓我們知道一篇論文被哪些人所引用,進而知道其他的參考學術文獻。但臺灣在引入這兩種制度的同時,也創造了臺灣版本的TSCI及TSSCI制度。當時本人正在學界工作,即擔憂這樣的制度對臺灣學術生態及風氣產生的扭曲效果,2002年至2005年間並於報紙及研討會發表了3篇文章,以表達本人對這種制度及擴大應用的強烈疑慮,其中一篇在2002年報刊發表的短文結論提到:「關於這種SCI或TSSCI制度,在追求卓越跟國際化方針下,這套學術評審制度越來越被視為理所當然,但是筆者可以感覺到,年輕的學者被這套評比跟升等制度壓得喘不過氣來,學術界原本學術創作的熱情被逐步的扭曲,取而代之的只是論文以量取勝的功利考慮,很多學者被迫減少他們花在教學上的時間跟精力,而拚命應付專重論文發表的研究成果評鑑的要求,這種趨勢也許已經很難扭轉,但是筆者誠心呼籲掌握國家學術發展方向的一些學界的先進,千萬不要讓這樣一套原本立意良善、但是已經走火入魔的制度,扼殺我們學術界未來發展的生機。」這是12年前寫的一段文字,至今本人仍持同樣的想法。因為我們確實看到這套制度逐漸產生的幾項流弊,包括:第一、鼓勵學校及研究機構越來越重視論文的量,而沒有真正去看論文本身的品質;第二、只重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卻忽視老師在教學或服務方面的表現,這將對學術風氣產生不良影響,如此有誰能好好教書、好好指導高等教育的學生,並能伴他們成長?第三、我們也聽到越來越多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抱怨,由於他們的指導教授或研究團隊的主持人,為了要創造大家的SSCI或是SCI的文章,而剝削了這些研究生的研究成果,成為團隊或是老師所有,很多研究生甚至因此無法畢業,變成一種變相的廉價勞力;第四是有些商業化的團體利用此制度兜售論文取得報酬,甚至有學界不肖人士以假造審查人名單的方式欺騙期刊單位,這整個過程都已涉及造假及詐欺。上述這些弊端只是學界常批評的幾種現象,雖然本人已辭去教職,但仍非常關切學界制度及風氣的走向。希望不要因為某些制度的影響而導致學術的崩壞,包括國家高等教育甚至研究所教育的品質,或許它的影響不會在這一、兩年內看出,但絕對會影響到十年、二十年後的整體國家品質與競爭力,教育部及科技部等與學術審查或是計畫補助有關的相關機關,都要利用這次的事件痛定思痛,全面澈底檢討這套制度究竟有哪些應該改變,尤以科技部及教育部更是責無旁貸,要主動蒐集目前學界的意見,將各種流弊及可能產生的歪曲作用,儘量在最近幾個月改正過來,讓學術界能夠重新呈現應有的教學及研究本質,希望相關首長能夠共勉。

報告事項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報「金融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執行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為推動臺灣邁向區域經濟整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當前非常重要的政策,其中金融業納入示範區不需俟「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完成立法程序即可推動,是示範區的第一階段工作。在這個階段金管會已經開放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國際金融業務改採負面表列方式,非屬新臺幣或複雜的衍生性商品均可加以辦理,大幅鬆綁外國人及本國專業機構投資範圍,實施以來已有顯著成效,本(103)年1至6月本國銀行稅前盈餘達新臺幣1,794億元,預估全年可逾3,000億元,不僅可創歷史新高,對於金融業或整體經濟亦有挹注作用。金融業今年增聘的人力,亦因相關業務的增長而大幅提高,將有高達2萬人以上的就業機會,而且這是相對較高薪的就業機會,相信有助於帶動國內薪資的提升。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及同仁的表現及努力非常值得肯定。這也是各部會可以朝「以民為念、興利除弊」的大方針下盡力推動的一個範例。請金管會在兼顧金融穩定及消費者權益之前提下,持續檢討後續的開放措施,同時也要鼓勵金融業者積極創新,以擴大金融市場規模,建立起臺灣金融業競逐亞洲市場的能力。

二、經濟部陳報「支援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推動進展及成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經濟部多年來支援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在對外技術合作、專利產出,以及後續衍生投資及新增就業等方面,也因此展現了成效,值得肯定。但全國中小企業的家數非常多,不可能由中央部會直接全盤照應,因此,如臺中市黃副市長所提,儘量利用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掌握,共同給予有力的協助,這點非常重要。創新研發是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驅動元素,請經濟部持續積極辦理,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量與產業競爭力。
(三)最近一年多來,許多中小企業或小型創業者迭有反映,除了希望政府能夠補助創新研發之外,尤其是文創或新創微型企業對於引進外籍人才更表達了迫切的需求。目前我們已經展開外籍人才相關法規的鬆綁工作,請勞動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能以更開放、更大開大闔的方式協助臺灣的中小企業,引進世界各地的菁英人才,並創造更好更多的就業機會。此外,許多業者亦反映在申請創新研發或其他補助的過程中,由於不熟悉計畫書或報告的撰寫及審查流程,雖然有好的想法,卻不易獲得補助,反而是一些擅長撰寫計畫書的申請者,拿到補助經費後,卻不一定能夠做最佳的應用。因此,為避免這些補助申請計畫流於類似作文比賽的性質,如何縮短計畫書審查與實質上需要幫助廠商之間的鴻溝,將創新研發補助落實到真正有需求的中小型企業,請經濟部、科技部等相關部會共同集思廣益提出改善,希望能用更有效、更迅速的方式,協助中小企業業者,相信透過這些的努力,能夠進一步強化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發能力。除了政府的協助之外,如何引進資源較為豐沛的民間組織或是創投公司的力量,參與協助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發,這點也是在政府經費有限的情況之下必須要思考的一個方向。

三、經濟部陳報「穩定物價情形」報告及本院農業委員會陳報「穩定物價情形-近期農產品供需預測及因應措施」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經濟部報告「大宗物資情勢」部分,請經濟部持續密切關注大宗物資、民生商品等之供需及價格變化情勢。關於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外界普遍關切關稅的降稅利益是否能回饋到消費者,剛才張部長已就幾種重要的相關商品提出了詳細的說明,後續仍請經濟部、衛福部、公平會及消保處等,密切掌握國人較關切譬如奶粉等民生商品之市場變化情況,並適時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使國人能實質享受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簽署後之效益。
(三)有關農委會報告「近期農產品供需預測及因應措施」部分,為妥善因應毛豬供應缺口,請農委會依報告中所提作法逐步推動,包括協調中央畜產會及進口冷凍廠商適時釋出冷凍庫存,充分供應市場需求。另有關中元節祭祀用之生鮮豬肉需求,須依照農委會所擬之休市、冷藏冷凍分流及調度台糖豬源等措施,使過節期間市場肉品供應無虞,並維持價格的相對穩定。另依農委會分析,近期農漁產品生產穩定,白米、蔬果、雞肉、雞蛋及水產品批發價格均在監控範圍內,惟因應未來物價的可能變動,一定要隨時掌握,適時啟動相關調節措施。另颱風季節已至,請農委會一定要掌握農漁產品的產區狀況,並作好相關的冷凍倉儲準備,俾在颱風前後可及時調度因應市場需求。

四、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布吉納法索國家金融情報處理組關於洗錢與資助恐怖分子情資交換合作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五、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加拿大金融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關於涉及洗錢及資助恐怖分子之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六、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聖馬丁金融情報中心關於洗錢、資助恐怖分子及相關犯罪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教育部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經蔣政務委員丙煌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