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第3541次會議 民國106年3月23日
報告事項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分別陳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原則同意。本計畫將於核定後送立法院,以供該院審議「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時之參考。
(二)為使第一期建設計畫能在今(106)年8月順利展開,請各主管部會即刻著手進行預算籌編作業,並於4月底前報院,俾由主計總處彙編特別預算案於5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並請各主管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期能於本(第9屆第3)會期完成特別條例之立法及特別預算之審議。至各地方政府如對各項計畫仍有相關意見,請於4月底前與主管部會持續溝通。
討論事項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經陳政務委員添枝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因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推動,本案列為立法院本(第9屆第3)會期最優先、最重要之法案,請國發會及各主責部會全力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溝通協調,務必於本會期完成立法。
二、褒揚故資深廣播人崔小萍女士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三、褒揚前臺南縣縣長故李雅樵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