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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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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2935次院會決議

日期:94-04-20

院長提示:
民國94年4月13日第2935次會議
這幾天,接連發生了幾件重大刑案,令人痛心,對社會造成了重大衝擊,今天特別利用院會就治安問題提出幾點看法:
一、關於汐止發生的襲警案件,歹徒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殺害警察,這是對公權力的莫大挑戰,如果連警察的安全都受到威脅,那民眾的感受又將如何?所以這個案件我們一定要「速破」,請臺北縣警察局全力偵辦,內政部警政署積極督導,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偵辦張錫銘案件,目前已由警政署謝署長擔任召集人,並重新調整部署。本案雖是個案,但對治安具有指標性的象徵意義,務必儘速偵破,以安民心。
三、12日凌晨,基隆也驚傳歹徒襲警事件,對於員警戴玉龍、鄭正雄盡忠職守、打擊犯罪的英勇行為,值得肯定,請從優獎勵;戴姓員警因公受傷,應給予最好的醫療照顧。不過據瞭解,本案涉案歹徒在3個月內曾有5次被捕的紀錄,但從未收押,引起社會對相關制度上是否有漏失?或是交保過於浮濫的質疑,相關機關應深入檢討。此外,警政署應該要加強教育訓練,希望所有的警察同仁在執勤的時候都能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的安全。
四、本人在擔任院長之前在地方服務,即已深切瞭解地方治安問題的嚴重與民眾的感受,也常引用紐約市前市長朱利安尼依據「破窗理論」改善治安的經驗,認為如果基層首長在很小的事情上也能貫徹公權力,落實執行警政勤務,才是改善治安最有效的方法。現在內政部已提出「全民拚治安」方案,請內政部能依照各縣市特性,設立評比標準,每季提報各縣市的治安評比情形。本院治安會報的各項重要結論,也都應該確實落實。希望各縣市首長及地方警政首長,都能負起改善治安的責任,對社會有所交代。
五、警政署規劃補充警力今年計畫招訓1,315人,除應積極辦理外,事實上此一數目不過僅相當於每年離職的警員數,所以應該再鼓勵優秀青年報考,繼續充實縣市治安警力的需求,同時請人事行政局協助通盤規劃調整,優先補足預算員額,並可先行調動保警支援。儘管如此,但是地方政府也不應該以警力不足作為治安惡化的全部理由,在同樣的警力標準下,各縣市的治安情況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如果我們地方的首長及警政首長都能夠多用心,把治安的改善列為首要之務,相信一定會有很大的成果。

報告事項
一、本院科技顧問組陳報「我國資通安全計畫發展概況及93年資安通報演練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議: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隨著資通訊科技不斷地進步,帶來很多便捷及效率,但網際網路也常成為駭客利用入侵的手段,所以資訊安全也相對重要,請各機關首長務必做好資通安全工作。

二、本院海岸巡防署重要施政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我們的定位是「海洋國家」,本院也已成立「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今年更是「臺灣海洋年」,希望海巡署及相關部會持續努力,深耕海洋文化,落實海洋政策,讓海洋成為臺灣的競爭優勢。
(二)簡報中指出海上犯罪呈現下降的趨勢,許署長及海巡署全體同仁的努力應予嘉勉。至於報告中所提之相關問題,涉及組織的改造與擴增艦艇、基地及裝備設施等,請海巡署配合政府整體政策,妥善規劃解決,並請經建會及相關機關全力協助。

三、本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重要施政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世界先進國家都是以在地的文化資源為基礎,開發獨具文化特色的觀光景點。目前在立法院待審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即規劃成立「文化及觀光部」。希望在相關法令未通過前,文建會能與觀光局加強業務合作,以具有臺灣特色的在地化,來落實與全球化的接軌。
(二)文建會近年來提出「文化公民權」及「文化國家」的理念,強調在全球化的趨勢中,建立臺灣文化的主體性。文建會除了應廣邀各界研議「文化公民權」的定義並建立共識外,並應持續從推廣生活美學的觀點,輔助在地文化活動,將文化落實在社區生活中,打造臺灣成為一個健康而有文化涵養的國家。
四、本院衛生署函送「中華民國(臺灣)行政院衛生署與蒙古衛生部間合作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本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存款保險條例」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使本條例修正草案與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均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二、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重行擬具「科技保護法」草案,經林政務委員逢慶等審查修正為「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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