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97年6月12日第3096次會議
一、對於國際物價飆漲,雖然我與南韓面臨的情況極為相似,但從剛才邱副院長的報告我們可以看到,邱副院長領導的穩定物價小組採取了與韓國不一樣的做法,使國內物價維持了相對的穩定,值得欣慰,也很感謝。希望繼續努力,各機關充分配合,以維持國內物價的持續平穩。
二、海基會江董事長已於昨日率團前往北京與大陸海協會就兩岸包機與大陸人民來臺觀光等議題進行復談及協商。這是兩岸兩會自10年前辜振甫先生與汪道涵先生「辜汪會晤」後,重新恢復對話的起點,也是世人所矚目的焦點,更是兩岸關係發展史上重要的一頁。我們預祝江董事長此行及協商一切順利。
本次主要先就「周末包機」及「大陸觀光客來臺」及迫切相關的議題展開協商及簽署協議;我們深切盼望兩岸可以在秉持「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原則下,共同努力在今年7月份實現這兩項重大政策。
為了執行上開政策,行政部門已就可「操之在我」部分,盡全力規劃辦理。在今年5月22日的院會中通過「兩岸週末包機及大陸觀光客來臺方案」,並責成交通部毛部長負責相關事宜。例如,各個航空站軟硬體設備的建置、人員的進用訓練,及陸客來臺旅遊景點規劃整理、住宿飲食安排等項目,務必加緊腳步,確保品質,以迎接兩岸交流新的里程碑,必要時可安排本人前往視察。
三、520總統就職及新內閣組成後,本院為配合政策的推動,已請各部會再行檢視在立法院審議中的法案,如果與新政府政策並無不符,或不具爭議性且與民生相關者,協調立法院繼續審議。但與新政府政策不符者,則應重新檢討並撤回原送請立法院審議之法案或送再修正草案,以落實新政策。
為利法案審議時程的掌握,各部會亟需立法院下會期完成立法程序的法案,請於一週內研提立法計畫報院,其中涉及重大政策且具急迫性法案,應於7月底前報院審查,俾於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即可送請審議。
配合新政策的推動,如僅需修正行政命令即可執行者,各部會應於二週內完成修正發布,並副知本院法規會。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臺灣受氣候、地形及人為開發利用等因素影響,根據國科會及經濟部調查資料顯示,易淹水面積達1,150平方公里,約占全臺總面積3.2%,本計畫是選擇最迫切、最優先的500平方公里,以特別預算方式籌措經費,分階段辦理整治工作,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治理水患,以期有效解決民眾飽受水患威脅之苦。由於經費得來不易,如何讓有限的經費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有賴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
(二)水患治理除了需要充裕的經費外,更仰賴於縝密周詳且務實可行的事前規劃。本計畫自推動迄今,第1階段執行率只有63%,仍有部分水系尚未完成治理規劃,或規劃、設計未能妥慎周延,或尚未發包,導致計畫進度延宕,請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確實檢討,尋求改進策略與方法,並據以修正相關計畫之優先順序。至於,若干縣市尚未發包工程比例偏高,執行不力情形,也請經濟部加強溝通聯繫,給予必要的協助。其中雲林縣發包比例特別偏低,經有關機關審酌後決定由中央收回辦理,不過此為特例,不能形成慣例,經濟部應對外說明清楚。相關治理工程完成或檢查完竣均應留下紀錄,爾後如再有水患發生,應追究責任。至於雲林等地區地層下陷問題,應請另行研提計畫處理。
(三)目前正值防汛期,政府是一體的,防救災工作不可輕忽,應由中央和地方分層負責、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辦理。對地勢低漥、易淹水的地區,經濟部及內政部應確實督導各縣市平日就做好下水道及排水系統的清淤疏濬工作,增加通洪能力,將淹水的機率、範圍和時間降到最低,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日常生活作息不受影響。另移動式抽水機之救災能量,不論是機具或是人力,也請經濟部加強檢查,事先佈設,以發揮最大效能,讓民眾安全度過汛期。
二、本院衛生署陳報「腸病毒流行疫情因應作為」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今年我國腸病毒疫情持續上升,迄已出現第6例重症死亡病例,為因應嚴峻的疫情,本院已於本(6)月10日啟動「腸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請指揮官林署長芳郁統籌防疫資源,加強疫情監控、衛教宣導等防疫措施,特別是利用媒體廣泛普遍宣導及說明,讓疫情可以有效的控制。今年病例較多之高高屏及彰化地區,尤應加強辦理。
(二)天氣時序漸進溫熱,夏季是腸病毒、登革熱、水痘及日本腦炎等傳染病流行季節,請本院衛生署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賡續落實夏季傳染病防疫工作,各相關部會應積極配合。
(三)積極預防比消極防疫更能有效解除傳染病危機,請本院衛生署結合生醫藥科技產業,加快期程研發快速檢驗試劑及疫苗,並研議建立穩定疫苗財源,成立基金推動新疫苗政策,以維護國人健康。
三、本院飛行安全委員會函送「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間有關飛航安全協議書」,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蔡政務委員勳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本次修法係為回應農民與勞工朋友的反映,讓農民能繼續參加農保及領取老農津貼,同時勞工也不會因勞保年金制度未能與國民年金同步實施而有權益受損,希望他們都能得到公平而適足的經濟安全保障。
(二)我國人口結構正快速高齡化,亟需以國民年金制度為基礎,掌握公平正義及永續經營的原則,將目前依身分別興辦的相關社會保險做必要的整合銜接,以發展我國完整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請本院經建會積極規劃,並請蔡政務委員勳雄負責督導。
(三)本法案請於今日送立法院審議,並請內政部及本院勞委會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務必使本修正草案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以利10月1日國民年金的開辦。
二、法務部擬具「公務員倫理規範」草案及「中央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經蔡政務委員勳雄等審查整理竣事,並將「公務員倫理規範」草案名稱修正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註: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增列人事行政局局長),由院分行所屬各機關自8月1日起實施;並函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參照。
院長提示:
(一)2008年3月香港政治與經濟風險顧問公司(PERC)公布亞洲13個經濟體清廉度排行,臺灣排名從前一年的第5名滑落至第7名,落於新加坡、香港、日本、澳門、南韓及馬來西亞之後,顯示臺灣廉能政治的建立,仍有不少改善空間。另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和國際透明組織等國際機構,歷年所發表的國家競爭力與政府廉潔度指標分析發現,凡是國家競爭力名列前茅的國家,一定也是廉潔度高的國家。像北歐的瑞典、挪威、芬蘭,亞洲的新加坡、香港,都是明顯的例子。
(二)今天院會通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只是堵塞貪污漏洞的第一步,未來我們也將每月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檢討防貪、肅貪與陽光法律的推動情形。在8月1日正式實施之前,希望法務部做好宣導工作,對公務員提出的各項疑慮,也應提出Q&A做為說明。兆玄認為,唯有我們嚴守清廉本分,才能建立勇於任事、高效能負責的政府,希望各位首長都能以身作則,扮演示範作用,面對貪瀆案件要建立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及對外說明的標準作業程序,同時也期待其他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參照辦理,讓我們國家邁向廉潔社會,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三、本院衛生署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進福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褒揚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高金澄老前人案。
決議:通過,呈請 總統明令褒揚。
五、褒揚資深民族舞蹈大師李天民教授案。
決議:通過,呈請 總統明令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