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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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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2962次院會決議

日期:94-10-26

院長提示:
民國94年10月19日第2962次會議
一、最近研考會針對總統提出的「六大改革」做了民意調查,均獲得半數以上的受訪者支持。其中以「改造媒體文化」的支持度最高,有72.1%,這與NCC法案及黨政軍退出媒體有關;其次為「稅制改革」、「18%優惠存款」、「追討不當黨產」、「憲政改革」,最低的「金融改革」也有51%的支持。由此可見人民對改革的殷切期待,並且是超黨派的。像各界對NCC委員的產生雖有不同看法,但都期待改革,所以我們希望朝野能夠透過理性協商,形成共識。如「六大改革」也能用這樣理性民主的方法獲得共識,相信滿意度會更高,也更能回應人民的期望。

另為落實黨政軍在今年12月26日前全面退出媒體的理念及方針,本院已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中,但依目前立法院的審議進度,在此日期前似不容易通過。本院仍將努力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也希望立法院可以調整議程,優先審議民生法案、有期限或具迫切性的法案。
「金融改革」的支持度雖然最低,但也有51%的支持。鑑於各界對本項改革的看法較為歧異,因此今晚包括吳副院長等3位閣員將與立法委員辯論,希望透過辯論,讓真理越辯越明,之後如有必要,可再作一次民意調查。

二、最近關於官股代表、董事分紅、薪水以外的給付,以及退休人員支領雙薪的問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切及討論。對此我們有兩個看法。第一,這是由個案所引發的,但它有制度上的原因,所以必須從制度面來檢討改革。其次,在檢討過程中,雖有若干政治動機或攻訐,但不論動機為何,只要有助於改革,我們都應該採納。因此,個人認為我們要珍惜最近若干對制度或傳統陋習所提的批判,並藉這樣的能量來改革及深切反省。所以,經過財政部的檢討及本院管控會議的討論後,我們有以下幾項決定:官股董事分紅依現行法律雖然合法,卻有爭議,因此,從今年度開始,全面禁止公股董事領取員工分紅,另每年的非固定收入(如獎金等)總額如超過固定收入,超過部分一律要解繳國庫。上述的規定一體適用於所有政府基金投資的事業(包括普通基金、特種基金)。

至於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職支領雙薪部分,在考試院(銓敘部)的政策還沒改變前,本院將先要求各主管機關,對其所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限制再任職人員薪資不得超過31200元,超過的部分也要繳庫。我們並會要求這些再任職人員簽立同意切結書,否則不予續聘。
最後是媒體提到的公職分攤金、募款責任額等問題,也希望能從整個國家的制度來探討。每個政黨在選舉時均會募款,每個政黨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但在法令尚未修改之前,各政黨仍應遵守現行的相關規定。社會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不必針對哪一個人或哪一個黨,而應該做整體的反省。

三、越南、印尼等地相繼傳出禽流感,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大家對禽流感認識少,所以很恐慌,也反應在股市上。今天院會特別發了一本「預防禽流感厝邊隔壁大家一起來!!」大家可以多看看,我也希望社會不要恐慌,其實大家要有信心,我們周邊國家有的是疫區,但只有臺灣不是疫區,而且流感大流行的風險指數也很低,而我們是少數有能力已經可以製造流感用藥「克流感」的國家,這是我們科技上的突破,在涉及專利權的部分,我們也守法要求授權,但是法律上在社會國家緊急狀況下,一旦發生有保護生命的需要時,我們馬上就可以完成生產。當然有關專利權的部分應辦的手續還是要做的。我們除了肯定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突破,也拜託媒體多予報導政府相關單位的努力及宣導的政策,叫民眾不必太恐慌。

四、行政院院會是院長主持,副院長、秘書長以及各部會首長一起參與的重要會議,可以溝通解決、討論決定許多與國計民生相關的大事,如果各位首長對這個基本上只需要一個半小時的會議都不能重視,那麼很難讓人認為你在工作崗位上是認真而用功的。目前各機關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的請假情形大致良好,但是本院院會固定在每星期三,希望各位首長務必抽空參加;日後希望統一標準,如果有特殊或相當重要的理由一定要請假,像立法院開會或陪同總統接待外賓,也要先傳真院長室並副知秘書室(議事科)。每位首長個性都不一樣,但能夠擔任這個職務,都應該是學有專精、地位崇高,非常不容易,我希望給大家比較大的空間去自負責任,但每個部會首長也要知道自己對內閣是加分還是減分,有些部會,如文建會,預算執行率不佳,就會把內閣整體績效拉下去,就應該更積極。

五、立法院朝野政黨於10月11日院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時,引發肢體衝突,國際媒體刊登相關報導,其中華爾街日報、CNN,對臺灣的評論相當嚴苛,認為這樣就是給中國有打臺灣的藉口。本人特別指出這一點與大家共勉。因為這也不是哪一黨,國會是各黨都有,我覺得在國會殿堂立委互毆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不但浪費大家的時間,並且嚴重破壞國際形象。

六、我們現在首長跟立委的互動,立法院屢有抱怨。希望每位首長主動跟立法院接觸,譬如你是哪一個委員會的,還有與法案相關的,包括執政黨與在野黨委員都要常常互動。執政黨委員因為要替我們做政策辯護,所以部長必須把你要通過法案的理由、過去有什麼政績等寫下來,讓黨籍立委都知道,好替我們辯護。我們希望兩週至少要有一次跟委員有聚會,留下見面交談的紀錄,並做管控。首長不要有怕的心態,利用主動接觸的機會請他替我們宣傳,首長要儘量去,首長不在就由副首長去。

 報告事項
一、本院主計處陳報「94年度中央政府資本支出預算執行情形檢討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資本支出的執行率為衡量政府施政作為的一項重要指標,尤其在公共建設預算並未大幅增加的前提下,預算的執行率更形重要。因此,執行落後機關所列的原因,除因預算遭立法院凍結部分,請主計處調整評比範圍外,其他各種原因主辦部會均應力求克服,趕上進度。
    (二)吳副院長所提部分標案多次流標甚或無人投標,有關標案的底價、規格、設計或相關法令等有無不合理的情形,各部會應主動積極檢討改進,勇於承擔。
    (三)政府資源有限,各機關在編列預算時都勇於爭取,爭到了卻往往執行不力,不但在籌編時排擠其他預算,並且在執行時拖累整體的績效。爾後執行率要列為分配預算的一項指標。今年執行率比較低的文建會及故宮博物院等,請工程會協助並解決問題。

二、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陳報「推動公共建設方案94年第3季執行績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94年度七大振興經濟措施之一,就是要加速推動公共建設,依據工程會的執行報告來看,未達90%的部會很多,請各部會督導所屬積極辦理,並針對落後原因,研擬具體趕工計畫,希望在年底前達到預期的目標。
    (二)簡報中提及之七項重大落後計畫,除不可抗力及立法院凍結預算等理由尚屬合理外,其他理由各部會均應負責去解決,各部會如需要請求協助,或為共同的一再重複的原因,則請工程會、研考會辦理講習協助解決,也請研究預算凍結多久以上就不列入控管。各機關的評比,是一個客觀的指標,就是機關的執行力,希望首長們務必重視。除了發生問題應該積極面對外,如果對該工程因不熟悉以致延宕,則應請求工程專家或專業單位協助解決。
    (三)對於地方政府的補助,應該訂一個標準,如果執行未達要求,明年即停止補助,執行情形良好者,下一次補助可列為優先。除了固定的補助之外,或許可再增加競爭型的。本案請相關首長花時間用心辦理,不能每年執行率落後的都是相同幾個單位。

三、本院衛生署、農業委員會分別陳報「禽流感之因應狀況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請衛生署儘速召開跨部會之流感大流行作戰會議,並確實辦理新型流感B、C級之兵棋推演,其他各部會則應全力配合。至衛生署所提需本院協助事項,請主計處、經建會及工程會等機關給予必要之支持。
(二)防疫物資如N95口罩、防護衣及平面口罩等是控制新型流感疫情重要關鍵,請衛生署持續整備全力動員;至於物資市場機能與秩序、生產與出口之掌控,應總結過去對抗SARS的經驗,請李政務委員督導,積極落實。
(三)為避免引發民眾的恐慌,除請相關部會嚴密監控疫情發展外,並應強化各項宣導措施,宣導重點應側重於教育民眾如何因應(像SARS期間對部分回國民眾要求自主健康管理的做法就不錯),請衛生署總結世界各國的經驗,提出相關的教戰手冊。衛生署在簡報中所列的「各國流感大流行風險指數」顯示,臺灣的風險指數僅次於日本、澳洲,算是相當低,在宣導時可廣為運用,以安定民心。
(四)目前正值候鳥遷徙季節,請各部會加強協調並督促各縣市政府提高警覺,落實相關防疫及檢疫措施。尤其對販售及屠宰禽鳥業者、養鴿業者,更應特別加強注意;對走私禽鳥及其產品等可能的防疫漏洞,亦請海巡署、財政部加強查緝,並鼓勵民眾檢舉走私,檢舉獎金可先行動支預備金新臺幣2,000萬元支應。另請法務部研議能否以提高罰則、擴大解釋或修改法令等方式,加重對走私禽鳥造成疫情的刑責,發揮嚇阻作用。
(五)禽流感防疫措施包括宣導及對養禽場、養畜場架設防鳥圍網設施等所需人力,請相關部會配合儘速與促進就業措施結合,希望亦能提高就業率。
(六)至於是否需要為了防治禽流感而全面撲殺野鳥(甚至包括保育類禽鳥),個人認為應該以「最低的干擾、最少的犧牲」為處理原則,請相關機關注意辦理。
四、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與瓜地馬拉共和國政府間派遣志工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第14條、第33條、第126條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本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協調列為優先審議法案。

二、經濟部函送我與瓜地馬拉共和國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FTA),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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