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事項
一、財政部函報我國出席亞洲開發銀行一九九九年理事年會代表團人選名單
,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照派,並呈報 總統鑒察。
二、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馬其頓共和國政府間有關經濟發展合作事
務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財政部重擬「海關進口稅則」部分
稅則修正草案、本院衛生署重擬「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請核轉立
法院審議案。
決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食
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請衛生署邀集有關機關就食品管理各機關
權責等釐清後再議。
二、教育部擬具「技術及職業校院法」草案,經楊政務委員世緘等審查整理
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同時將「專科學校法」及「職業學校法
」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三、教育部擬具「社區學院設置條例」草案,經楊政務委員世緘等審查整理
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社區學院的設置,是當前倡導「終身學習」的重要機制之一
,亦為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步驟。希望教育部協調立法院優先審議,
完成立法。
四、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休閒農業輔導辦法」修正草案,經黃政務委員大
洲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復由農委會發布施行,並函立法院查照。
院長提示:本辦法的修正,可促使現有休閒農場合法化經營,但其中涉
及人民權利義務部分,允應納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中,俾能
依法行政;該條例為我國農業政策的基本法,有無應興應革之處,請
農委會深入檢討,儘速研擬修正草案報核。
五、財政、經濟兩部會銜函擬機動降低稅則號別八五四一一0九0等二十五
項半導體產品之進口關稅稅率,為期一年,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復由財政部公告實施,並函立法院查照。
任免事項
一、院長提議:本院農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李健全另有任用,應予
免職;任命李健全為本院農業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
決議:通過。
二、院長提議:任命林錫堯為法務部常務次長。
決議:通過。